河北北方学院章程

发布时间:2021-02-27 11:11:28

河北北方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实现学校自主管理、科学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河北北方学院,英文名称为“

第三条 学校校址设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学校分四校区办学,校本部设在高新区钻石南路号,东校区设在高新区富强路,北校区设在长青路号,南校区设在宣化县沙岭子镇。

第四条 学校由河北省教育厅举办,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案、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致力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第六条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学校的校训是:“厚德、远志、笃学、创新”。

第七条 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现阶段仍以本科教育为主。其他教育形式为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及各类社会培训。

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 学校设置医学、农学、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调整和设置学科、专业。

第二章 功能和定位

第九条 教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分级组织实施教案活动,建立健全统一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第十条 学校根据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要求,组织和鼓励师生开展学术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服务。

第十二条 学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第十四条 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培养思想道德高尚、基础知识扎实、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第十五条 学校的学科专业定位:以生命科学学科为优势,理、工、文、管等多学科融合互动协调发展。

第十六条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河北,面向全国,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持。

第十七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建设开放式、现代化、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学校依法自主开展教案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第十九条 学校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学校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逐步推行实施学分制。

第二十条 学校依法招收学生,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调节系科招生比例,确定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学校自主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教育厅规定的限额内自主设置教案、科研及行政职能部门。

第二十四条 学校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原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自主招聘、管理和使用人才。

第二十六条 学校依法使用和管理学校财产和经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围绕提高质量的核心任务,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和提高教育教案质量制度,对学科、专业、课程以及教案、科研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价、考核,建立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人为本,确认和保护教师、学生的权益、地位,健全老师、学生权益的救济机制。人事处建立教师权益申诉机构并规范申诉程序,学生处建立学生权益申诉机构并规范申诉程序。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主动做好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学校组织机构

第三十条 学校由党政职能机构、教案科研机构及其他机构组成。成员包括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学生、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是学校领导核心,行使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权。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法人代表。

学校坚持依法办学,实行教授治学,实施民主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活动,依法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行使职权,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国共产党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二)领导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学校重要组织机构的设置;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管理、培训、考核;

(五)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六)领导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及其他群众组织;

(七)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各类组织的作用;

(八)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中国共产党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它的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河北北方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校长一人,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设副校长和校长助理若干人,协助校长行使职权。

校长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行政事务,行使下列职权和职责:

(一)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党委全委会或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教案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

(四)提议学校重要组织机构的设置,决定学校其他组织机构的设置;

(五)推荐副校长人选;

(六)聘任与解聘教职员工,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河北北方学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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