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6 15:48:39

高考报名近期工作安排

以班级为单位收齐身份证交教务处(11月9日本周四之前),进行报名工作。

学生按实际情况打印相关表格填写盖章(所有表格一式两份)。

户口在疆内的学生都需户籍表(附件7)。民考汉学生填“民考汉”考生情况登记(附件13。随迁子女填基本情况审查表(附件9)随迁子女如果有部分学籍是在外地州的,需打印学籍表(附件10)盖章。

(随迁子女包括:A考生及家长户口在疆外的,B考生及家长户口在疆内不满两年的,C只有考生本人户口迁入疆内考生为户主的。)

具体情况如下:

1、符合三年学籍、父母及子女两年户籍的考生审核如下:户籍审核表(附件7),派出所盖章(疆内其它地州户籍还需县级公安部门及地级公安部门盖章、石河子为两级部门章),背面必须有派出所打印的考生及父母户籍详细(全项)信息内容。

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提供父母房产证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考生和父母户籍不在同一个户口薄上的,需提供考生与父母家庭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

2、非“6501”和“652322”身份证的考生审核如下:考生提供父母房产证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户籍审核表(附件7),派出所盖章(疆内其它地州户籍还需县级公安部门及地级公安部门盖章、石河子为两级部门章),背面必须有派出所打印的考生及父母户籍详细(全项)信息内容。(户口迁入疆内的需打印)

3、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四、五、六年学籍考生。

考生提供父母房产证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合法执业的务工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必须与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务工证明和居住年限至少与学籍年限相同)。

基本情况审查表(附件9),社会保险机构审核盖章;如是投资企业法人等,提供的是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发票凭证(必须与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

4、民考汉考生。

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考生和父母户籍不在同一个户口薄上的,需提供考生与父母家庭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附件13),考生及父母基本信息、民族成份、派出所盖章、民宗委盖章学校统一办理

第一栏为父母双民、第二栏为单民(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另一方为回族则视为单民)民考汉指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

、身份证刷完后,生成报名序号。学生先填写预填信息表,之后按预填信息内容完善报名信息。(必须电脑登陆,填写完成点安全退出)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按要求上交相关资料(各类表格、房产证和户口本上备注班级和姓名)。(11月13日下周一交)

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

*报名序号

 

*姓名

 

民族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共青团员(群众)

*考试类型

 全国统考

*科类

文史/理工(体育、艺术)

*考生类别(按户口)

城市应届/农村应届

*毕业类别

 高中毕业

考生特征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兵团单位工作的选兵团系统2、来疆务工人员选随迁 

*报名学校

 0101108

*毕业学校

 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3

*应试外语语种

英语

考试语种(民语言)

 不填

*身份证号

 

民考汉(汉考民)类别

单民或双民 父母一方属于少数民族,单民。父母均属于少数民族,双民。

*户籍所在地区

 按户口本实际情况填写

*户籍所在县市

按户口本实际情况填写

*在疆落户(迁入)年月

常住人口登记卡中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如:20090628,输入格式:200906

体育加试

 参加体育专业的考生

任何职务

 可填班干部

*出生日期

格式:1989-01-02

 

*联系电话 调剂录取时使用。例如:099187×××××或手机号码

 座机必须加区号,手机不用区号

*自何年何月何日

高一入校时间格式: 2007-09-01

 2015-09-01

考区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至何年何月何日

高三毕业时间格式:2011-06-01

 2018-06-01

语种

 汉语言或民考汉

以下是报名的关键数据,请再次输入。如果网报信息填错,后果自负!

*再次输入身份证号

 

*再次输入科类

 

*再次输入姓名

 

*再次输入语种

 

以下是父母信息,请认真填写!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父亲身份证

如父亲去世,请在身份证号上输入去世

*母亲身份证号

如母亲去世,请在身份证号上输入去世。

父亲工作单位

母亲工作单位

注意:1、为避免因计算机字库安装问题而出现乱码,请全体考生使用汉文填写,字迹工整,清晰;2、各项目要求见说明;3、因填写错误不能考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家长签字: 考生签字:

附件7:

[说明] 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普通高考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报名序号:

考生填写

内容

考生姓名

性别

族别

须贴两寸

近期免冠照

(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须用同一底片的相片)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出生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

及落户时间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考生

身份号码

考生与现户主关系

户主姓名

户别

户号

户口登记机关

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基本信息

父亲姓名

族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母亲姓名

族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其它要说明的情况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

审查是否属实:

审查人签字: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

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查意见:

审查是否属实:

审查人签字:

县级公安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地级公安机关审查意见:

审查是否属实:

审查人签字:

地级公安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1.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意见”一栏仅限跨地州报考考生填写;3.“户别”栏地方考生应填写“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兵团考生应填写“团场户口”或“非团场户口”;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当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5.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

附件9:

[说明]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应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严格审查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情况,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情况审查登记表

报名序号:

考生姓名

性别

族别

须贴两寸

近期免冠照

(学籍、户籍、农工子女报名审查登记表须用同一底片的相片)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出生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及落户时间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考生身份号码

考生与现户主关系

户主姓名

户别

户号

户口登记机关

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基本信息

父亲姓名

族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在疆从事职业

及年限

母亲姓名

族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在疆从事职业

及年限

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在疆缴纳社会保险险种: 至今 年。

社保局审查意见

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疆缴纳社保险种及起始年限等情况是否属实:

审查人签字: 社保局(盖章)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字: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在疆落户的考生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

注: 1.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在新疆落户的来疆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须进行户籍审查,未落户的不进行户籍审查;3.本表后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学校证明、考生及父母户口复印件;4.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附件10:

[说明]各地中学、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在对考生学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报名规定中所要求的条件对考生学籍情况进行审查,对学籍是否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进行认定,严禁弄虚作假行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报名序号:

考生填写

内容

姓名

性别

族别

须贴两寸

近期免冠照

(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须用同一底片的相片)

全国学籍号(19位)

自治区学籍号(12位)

在疆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经历

参加次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科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考生类别(应、往届)

学业水平考试证号

考生初中在疆就读经历

考生高中在疆就读经历

就读时间

就读学校

证明人

就读时间

就读学校

证明人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证明部门签章

审核人: 负责人:

证明部门签章

审核人: 负责人:

报名单位填写内容

该生高中阶段是否实质性就读

高中毕业证编号

发证单位

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高中学校审查意见

班主任签字:

教务主任签字:

负责人(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州或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州学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核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3:

[说明] 1、公安户籍部门应严格审查 “民考汉、汉考民”考生父母姓名与民族成分是否与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一致,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本表背面,供民宗委审查确认2、县、市(区)民宗委根据户籍部门打印在本登记表后的考生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原件对比审查,确认考生父母亲的民族成分是双民或单民;在审查过程中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民考汉、汉考民”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

报名序号:

考生填写

考生姓名

性别

族别

须贴两寸

近期免冠照

(须与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用同一底片的相片)

就读学校

户口所在地

及落户时间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时间: 年 月 日

公民

身份号码

第一栏

父母双方为少数民族

父亲姓名:

民族成分:

母亲姓名:

民族成分:

派出所审查人签字: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民宗委审查人签字:

县、市(区)或师级民宗委 (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栏

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

父亲姓名:

民族成分:

母亲姓名:

民族成分:

派出所审查人签字: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民宗委审查人签字:

县、市(区)或师级民宗委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招生考试部门核查签章:

地、州、市招生考试部门核查签章:

注:1.父母双方是11个主体少数民族填写第一栏,父母一方是11个主体少数民族填写第二栏。11个主体少数民族包括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2.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户口薄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户籍,再去民宗委审查民族成份3.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2018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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