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预防道路

发布时间:2019-03-09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三政办[2009]21 【发布部门】三门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09 【实施日期】2009.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实施意
(三政办〔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公安部关于学习推广云南省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验的通知》(公交管〔20092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豫政办〔200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1 / 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学习推广云南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经验(以下简称“云南经验”)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的各项措施,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三门峡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推广“云南经验”活动,使各级政府更加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力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周志远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天成、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吉焕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安监局、交通局、建委、教育局、农机局、广播电视局、司法局、城管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旅游局、高发三门峡分公司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三门峡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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