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doc

发布时间:2019-09-06 22:30:36

院政字〔20169 签发人:张虎芳

忻州师范学院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1529号)精神,不断加强我院教师职业生涯管理,提升教师的师德素养和执教能力,实现教师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形成一批推动学院创新发展的卓越教师,促进学院内涵式发展。加强全院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能力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与方法,科学有效地实施培训。强化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全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全局,面向地方基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树立终身培训学习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施订单式培训,注重实效、训用结合的原则,优化教师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不断完善培训制度,形成培训长效机制,推进我院教师培训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完善由学院教务处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管理,学院相关部门、基层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协同参与的教师培训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产、学、研相结合,政府主导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学院系部教师培训一体化,教师履行岗位职责与自身专业发展相一致的培训机制。建立符合学院教师特点的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建立与国内外高校互相合作的教师培训渠道,引进先进的培训理念、方法与手段,逐步构建起具有本校特色的讲师、副教授、教授以及其它教辅人员的培训体系。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过程性考核与KPI考核,以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为抓手,注重以教研室为核心的教师团队建设,夯实教师培训保障措施,确保学院教师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培训内容、形式与途径

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扩展与更新,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研究,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设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执教能力的提升,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科研应用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及创新创业教育等。

培训的形式与途径:坚持以校本培训和教师需求培训为主,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通过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资源,依托地方基础教育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完善教师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从学院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岗位职级分层次、分类别选择实施。

(一)讲师培训

讲师培训主要以拓展专业技术和基础理论知识为主,注重提高已有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共同组织。讲师每学年要参加1次以上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校外培训班或研修班,每学期参加校内组织的20学时的精品课程培训、12学时的教学理论培训和不少于5次的教学随堂观摩活动或教学主题交流研讨活动。任讲师3年以上的教师,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参加以科研课题为内容的国内访问学者培训。任讲师5年以上的教师安排至少3个月的脱产培训。

(二)副教授培训

副教授培训主要通过教学科研工作实践及学术交流进行,使教师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组织实施。副教授培训要立足学科发展、专业建设需要,紧密结合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的需求。副教授每学年要参加1次以课程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为内容的国内培训班或学术交流会议,参加1次校内组织的以学科前沿领域为内容的研修班;每学年主持1次系(部)级教学活动,担任1门院级随堂观摩课程的主讲教师;任副教授期间要指导2—3名青年教师完成助教工作。担任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要安排至少半年的脱产培训。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副教授在任职期间要有半年以上的出国培训或研修经历。

(三)教授培训

教授培训主要通过参与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来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培训形式要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讲学、短期访问、合作研究等活动为主,由学院组织实施。主要着眼于建设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和优秀创新团队,根据教师实际需求精准组织。教授每学年要参加1次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交流讲学等活动,每学年做1次院级学术讲座或担任1门院级随堂观摩课程主讲教师,同时指导2—3名青年教师。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教授任职期间要有半年以上的出国培训或研修经历。

(四)各类人员校本培训

1、新进青年教师岗位培训

为了提高青年教师对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了解,掌握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树立良好的教师道德,对新入职的青年教师除参加岗前培训外,要求青年教师须参加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一般安排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进行。

岗位培训主要由各系部等教学单位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岗位培训主要以参加教学辅助性工作为主,在指导教师的安排下,进行听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指导实验等教学工作。培训学时每学年不少于80学时。

2、青年教师导师制

为使青年教师得到更好地发展,对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的、年龄未超过35岁的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教学系(部)根据本单位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要求和措施,确定导师人选。导师需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职称以上,有一定的指导能力,在教学与科研方面比较突出的教师承担。导师指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通过言传身教提高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通过指导备课、讲课等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

通过帮助青年教师选定专业研究方向、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科研课题等提高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

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讲师应当具备的条件。

3、青年教师师德师能培训

师德师能培训提高工程是我院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大举措,对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教学技能的提高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针对35岁以下青年教师,从学院、系部和个人三个层面,形成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培训从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师职业发展等多方面着手,采用名老教授说师德教学名师传技法骨干教师做示范以及青年教师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培训每年举办一次,培训内容和形式根据学院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4、专业教师教学技能专项集中培训

教学技能专项集中培训主要针对在职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与手段、科研与教改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学艺术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根据教师在教学与教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选择实施,每学年举办一次。

5、网络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培训

通过建立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利用国家校网络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实施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高质量的学科专业培训,实现与高水平学校同科教师研讨互动,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培训内容根据教师需求选择,每学期组织一次。

6、学科教学论课程教师培训

学科教学论教师培训主要结合实习支教工作与地方基础教育改革来开展。采取教法课教师入驻支教点,深入中小学课堂进行听评课、参与教研活动等形式开展,搜集基层学校对教师培养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各系教法教研室根据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活动方案,入驻的支教点可在忻府区、定襄、原平实习点中就近选择,驻点实践累计每学期不少于两周,参加听评课次数须在10节以上,参加支教点教研活动2次以上。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基层教学点工作应不少于半年。

7、教师自我微培训

积极鼓励和组织在职教师利用现代网络资源进行微培训。微培训应为教师自我学习,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学习不少于60学时,自己选择学习内容,安排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和总结。各系(部)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学期末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检查验收,对培训组织好的系(部)和学习刻苦认真的教师,学院将给予表彰。

8、实验人员培训

实验人员包括实验员、实验管理者及相关人员。结合教学活动,对实验人员的业务水平、实验教学的相关理论、实验技能、设备的使用与改进、安全与规范性以及实验人员的管理素质等进行培训。培训每年举办一次,分校内集中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两种形式进行,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

9、教学管理人员培训

根据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主要内容,针对质量工程建设,教学管理规定,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流程,实践教学管理以及实验人员敬业精神和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参训人员主要为教务处管理人员,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主要采取外出学习调研、网络培训与校内集中培训等形式,由教务处和教师发展中心共同组织。

10双师双能型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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