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发布时间:2019-09-03 03:54:55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平安兰溪

同学们,这些你们了解吗?

        宪法是中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威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又称为“母法” 、“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称为“子法”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为大力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教育,学校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平安兰溪” 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办主题小报,听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 ,首先就是“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就是依宪执政。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宪法规定:从你们出生的那一天起,你们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国家的兴旺就与你息息相关。宪法还规定:从你18周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参加各个层面的政治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支笔,一块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诈同学的钱物,打架斗殴、上网吧等等。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走上这一步,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之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要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弘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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