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为相原文及译文

发布时间:2019-10-01 05:15:20

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所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致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田子愧惭走出,造朝还金,退请就狱。王贤其母,说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诗》曰:宜尔子孙承承兮。言贤母使子贤也。
  田子当宰相,三年后退休回家,将他在任得到的两千两黄金献给他的母亲。母亲问他说:您是怎么得到这些黄金的?他回答说:这是我当官所得的报酬。母亲说:当宰相三年就不吃饭么?你像这个样子做官,不是我所期望的。孝顺的儿子侍奉父母应该努力做到诚实。不应当得到的东西,不要拿进家门。当国家的大臣不忠诚,也就是当儿子的不孝顺。你把这东西拿走。田子惭愧地走出家门,到朝廷那里退还黄金,并且请求自己进监狱。君王认为他母亲很贤慧,赞赏她的大义,就免了田子的罪,再次任命他当宰相,还把黄金赏给了他的母亲。

田子为相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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