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金融发展历程

发布时间:2020-04-25 21:33:42

所谓汽车金融服务,主要是指在汽车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的资金融通活动,它是由资金融通活动中涉及的汽车金融机构、汽车经销商、汽车购买者、汽车金融工具等几个关键因素所组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汽车消费者的贷款购车、汽车经销商的库存、设备及营运资金融资、汽车保险、汽车租赁及汽车置换等多方面的业务。在汽车工业已经相当成熟的欧美日等国家,汽车金融服务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渗透到了汽车销售、维修、使用等各个方面,其中,60%-80%的整车销售是通过消费信贷的方式实现的。而在我国,通过消费信贷方式实现的整车销售还不到新车销售的20%,因此汽车金融在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本文主要介绍了汽车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目前的现状,以期对贷款购车者及对汽车金融感兴趣的人士提供一些帮助。

 1、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历程

  就汽车金融服务中最主要的部分——汽车消费信贷来说,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归纳为4个发展阶段:萌芽阶段、爆发阶段、调整阶段和稳步发展阶段,经历了从诞生、爆发、振荡到稳步发展的过程。

  1.1 萌芽阶段(1993年-1998年9月)

  在我国,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概念最早是由北方兵工汽贸公司于1993年提出的,当时的汽车分期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汽车经销商为主,经销商自筹资金,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服务;另一种是以汽车生产厂家为主,厂家先向经销商提供车辆,经销商再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最后经销商向厂家返还车款。这两种方式在当时国内汽车消费相对低迷的时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一次性付款购车所承受的经济压力,刺激了汽车消费。但是由于缺乏金融机构的全面支持,必然要求经销商具备非常强的资金实力、资本营运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因而总体规模十分有限。

  从1995年开始,金融机构开始直接参与汽车信贷消费业务。当时,为了刺激汽车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一汽集团、上汽集团、长安汽车公司及天津汽车公司等纷纷成立了各自的财务公司,他们联合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和规模之内,尝试性地开展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但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同时相关金融机构也缺少相应经验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暴露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以致中国人民银行曾于1996年9月下令停办汽车信贷业务。这一时期,由于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汽车信贷消费尚未为国人所广泛接受和认可,因此总体信贷消费规模十分有限,截止1998年,汽车消费信贷余额仅为4亿元人民币。

  1.2 爆发阶段(1998年10月-2003年上半年)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9月出台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是这一阶段开始的最明显的标志,而后央行在1999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汽车信贷消费正式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同时也有了比较可靠的政策依据。这一时期,国内私人汽车消费逐步升温,北京、广州、成都、杭州等城市,私人购车比例已超过50%。同时各大保险公司的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也迅速,对汽车消费信贷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商业银行也非常重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视之为改善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多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汽车信贷消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井喷”现象。

  汽车消费信贷余额呈几何速度增长,1999年末为29亿元,2000年末为186亿元,2001年末为436亿元,2002年末为945亿元,而2003全年达到了2000亿元以上的信贷规模。而在新增的私用车中有近1/3都是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汽车消费信贷占整个汽车消费总量的比例由1999年的1%迅速升至2001年的15%。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生产厂家四方合作的模式,成为推动汽车消费信贷高速发展的主流做法,其中保险公司在整个汽车信贷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达到巅峰。

  但与此同时,由于银行不断降低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年限,放宽贷款条件和范围,因而风险控制环节弱化,潜在风险不断积聚。

  1.3 调整阶段(2003年下半年—2004年8月)

  首先由于车价不断降低,征信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出现了大量坏账,银行出于控制风险的需要,收紧银根,提高贷款首付比例;同时,居高不下的赔付率使保险公司对车贷险业务越来越谨慎,以至于中国保监会于2004年3月31日正式叫停车贷险。因此,由商业银行主导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生产商和销售商+汽车消费者”这样一种并不稳定的汽车金融服务业模式基本瓦解,国内汽车金融服务业进入了阶段性低谷,甚至在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还产生了许多法律纠纷。国内汽车金融服务业进入了冬天,特别是严重依赖消费信贷的中重型商用车市场销售受到巨大打击。

  1.4 稳步发展阶段(2004年9月以后)

、  2004年8月18日,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这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国首家汽车金融公司,标志着中国汽车金融业开始向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主导的专业化时期转换。随后又有福特、丰田、大众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相继成立。2004年10月1日,银监会又出台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以取代《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始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的车贷险业务在整个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作用日趋淡化,专业汽车信贷服务企业开始出现,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始进行全面竞争。

 2、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截至2007年底,我国汽车金融公司主要有9家,其中3家为中外合资,6家为外商独资。中外合资的汽车金融公司有: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东风标志雪铁龙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及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外商独自的汽车金融公司有:大众汽车(中国)金融服务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戴姆勒—克莱斯勒服务集团汽车金融公司、沃尔沃汽车金融公司、菲亚特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7年12月底,已开业的8家公司资产总额284.98亿元,其中:贷款余额255.15亿元,负债总额228.22亿元,所有者权益56.76亿元,当年累计实现盈利1647万元。

  从目前发展的情况看,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发展并不如意,因为从横向角度看,我国个人贷款购车形势不容乐观。由于我国消费者近乎顽固的一次性付款消费习惯,个人汽车贷款消费的热情并未随着汽车市场的连续“井喷”而改变,国内个人汽车贷款消费的比例仍然非常小。据中国汽车市场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全款付费仍是消费者付款的主要手段,7成人不认同贷款消费汽车,其中选择个人全额付款的占71.33%,贷款占14.77%,单位付全款占13.90%;另根据新华信公司最新统计数据,2007年国内消费者贷款购车比例仅为6.6%—7.0%,而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汽车消费的70%是通过贷款完成的。两者相比,差距十分明显。因此,要使国内消费者普遍认同汽车消费贷款还需要一个较漫长的过程。

  即使在这个非常小的汽车贷款消费的市场份额中,汽车金融公司所占比例也不大。前面已经介绍过,在我国参与汽车金融服务的主体中,主要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占的比例最大,其次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最末才是汽车金融公司及汽车制造商的财务公司。目前在我国开展汽车金融服务的汽车金融公司共有9家,由于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因而其资金实力很小。同时,由于我国个人消费者传统的消费习惯及汽车金融公司过于谨慎小心的态度,其业务开展得非常慢。中国银监会网站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已开业的汽车金融公司资产总额284.98亿元,其中:贷款余额仅255.15亿元,负债总额228.22亿元,所有者权益56.76亿元。

  同时,根据欧美日等成熟汽车市场的统计数据,汽车消费贷款额占汽车销售额比例(即业内所称之“穿透率”)要达到25%左右,汽车金融服务才会盈利。而国内即使是运作成熟的部分汽车金融公司,目前整体的穿透率都仅仅在15%上下。例如,表现最好的福特汽车金融公司,虽然近几年的发展速度呈现成倍的增长,从2006年的5000多辆增长到2007年的1万辆,其穿透率仍然未能接近20%。因此,虽然我国的汽车金融公司越来越多,其发展前景也相当光明,但却几乎悉数处于亏损或者微利运营状态,至少目前还看不到盈利的痕迹。

  但是尽管如此,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新生力量,同商业银行相比还是具有许多天然的优势。特别是银监会2008年1月24日颁布的新《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拓宽了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并且新增加了许多汽车金融公司以前不能开展的业务,同时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管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这些政策和措施一定会大力推动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因此汽车金融公司将来一定能够成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主角。

我国汽车金融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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