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罗素的“摹状词”理论

发布时间:2014-11-23 21:04:37

解读罗素的“摹状词”理论

摘要“非存在之谜”在哲学的舞台上困扰了哲学家们两千年之久,期间有不少哲学家为解决这一难题作出了努力与尝试,但都无疾而终。罗素从捍卫其逻辑指称论的本体论立场出发, 对语句结构进行深入的逻辑分析,提出的摹状词理论, 严格区分专名和摹状词, 并给出摹状词定义及包含摹状词的语句的逻辑形式, 从语言形式上成功地解决了20世纪三大语义学难题。

关键词“非存在之谜”;专名;摹状词

1、“罗素“摹状词”产生的缘由

首先,虚拟事物的存在问题,也就是说日常语言的普通句子的主语是否都表示逻辑命题的主项的问题,这就是西方哲学史上著名的“金山难题”即“非存在之谜”。倘若我说“金山不存在。”倘若有人反问:“不存在的是什么?”我说“那是金山。”这就似乎把某种存在赋予了金山。简而言之,我们如何才能用严密的逻辑语言避免上述日常语言把存在性赋予非实在物的尴尬情况?这是面临的难题之一。

其次,同一陈述句的替代原则疑难,也就是关于同一律是否普遍适用的问题。比如说:“奥巴马是美国现任总统。”这句话表达了名词“奥巴马”与短语“美国现任总统”的同一性。既然具有同一性,那么这二者就可以替换,于是原话变成“奥巴马是奥巴马”,变成了同语反复,没有意义。然而原句是有意义的,它指出了一个事实。这里的问题何在?

第三,罗素企图澄清哲学史上使用“存在”一词时所陷入的混乱和长达数千年的思辨。过去把“存在”当作谓词,产生了一系列哲学问题,如黑格尔式的“存在”—虚无—变化的思辨[1]。鉴于上述的疑难,罗素创立了摹状词理论,以澄清问题,从而重建逻辑上完全的语言。

2、罗素摹状词理论的主要内容

2.1限定摹状词与专名

首先专名是简单符号,摹状词是复合符号。在罗素看来,专名是其构成部分不再是符号的符号,这种符号用来指称一个个体或特殊的东西的,如“司各特”就是用来指称一个具体的人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专名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那个具体对象,知道一个专名的意义就意味着知道它所适用的那个个体,倘若一个人从来没听说过“司各特”这个名字,那他就不可能明白它的意义,因为专名的意义不依赖与其它任何语词的意义[2]。限定摹状词则不同,所有的限定摹状词都是复合的符号,以“《复活》的作者”(писатель воскресения )来说,它是由“писатель”和“ воскресения””两个词组成的,也就是说是由两个符号复合而成的,这两个词都有确定的意义,这个限定摹状词的意义就是由它们赋予的,对于一个懂俄语的人而言,哪怕他从未听说过“писатель воскресения”,他也能够明白它的意义。

其次,所有的专名都有指称。专名是具体事物的名称,每一个专名都有一个个体与它对应。摹状词则不同,虽然相当多的摹状词描述的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个体,如“美国现任总统”、《威弗利》的作者”等,但也有不少的摹状词描述的东西并不存在,如“当今法国国王”,因为现实生活中并没有一个人是当今法国国王。

2.2限定摹状词与专名

罗素把摹状词分为非限定性摹状词和限定性摹状词两大类。非限定性摹状词是一个具有“一个如此这般的东西”(a so and so)这种形式的词组,在英文中非限定性摹状词是由不定冠词“a(或an)”加上一个普遍名词构成的,罗素给出了“一个人”、“一条狗”、“一头猪”、“一位议员”等事例。罗素认为,所有含非限定性摹状词的语句都含有一个命题函项,如“我遇见了x且x是人”就是“我遇见了一个人”的命题函项,如果用“fx”表示“x是人”,用“jx”表示“我遇见了x”,该函项还可以进一步表示为“fxjx”。罗素对命题函项情有独钟,喻之为“利器”,认为正是由于没有命题函项这个利器,许多人被迫得出了“有虚构的对象”的结论[3]。以“我遇见了一只独角兽”来说,很多人因该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就认为独角兽是某种逻辑上的实在,其实,该命题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与“我遇见了一个人”有相同的命题函项。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主要集中在限定摹状词方面(在以下的内容中,提到“摹状词”时指的都是限定摹状词)。限定摹状词的语言形式是“那个如此这般的东西”(the so and so),罗素给出的例子有:“那个戴铁面具的人”、“那个最后进屋子的人”、“那个当过教皇的英国人”、“43和34的和”,罗素用得最多的还是“《威弗利》的作者”和“当今法国国王”。罗素特别强调不能把摹状词和专名混为一谈:“关于限定摹状词,首先一点要弄清的,就是它不是一个名字。”倘若把摹状词和专名等同的话,就得接受这样一个推理:“司各特是《威弗利》的作者,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不是《威弗利》的作者,所以,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不是司各特。”[4]这个推理明显是不成立的。倘若把摹状词和专名等同的话,我们还必须把“司各特是《威弗利》的作者”和“司各特司各特”这两个命题看作是同一个命题,但它们明显是不同的,前者是一个基于历史事实的真实命题,它的真只具有偶然性,假定司各特没有写《威弗利》一书,它就是假的。后一个命题是一个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真实的命题,它的真具有必然性。

3对摹状词进行逻辑分析

罗素的解决方法就是对摹状词做逻辑的分析。这样既可以将原命题中的摹状词消解掉,又可以发现命题的真实的逻辑形式。我们以“这个写《威弗利》的人是苏格兰人”为例对这种改写过程进行解释。按照罗素的看法,这个命题蕴含以下三个命题:(1)至少有一个对象X 写了《威弗利》;(2)如果x和Y 写《威弗利》,那么X 和Y 等同;(3)如果X 写《威弗利》,那么X 是苏格兰人。

第一个和第二个命题合在一起,含义相当于“这个(唯一的)写《威弗利》的人存在”。我们可以将这两个命题简化为一个关于C 的函项:“有一项C,使得‘X 写《威弗利》’的真假值恒等于‘X 是C’的真假值。”在这一简化命题之上再补充一点即“所说的C 是苏格兰人”,就可以蕴含原命题所要传达的所有信息。因此,“这个写《威弗利》的人是苏格兰人”就相当于:“有一项C,使得:(1)‘X 写《威弗利》’的真假值恒等于‘X是C’的真假值,(2)C 是苏格兰人”。可以发现,在改写后的命题中,原先作为命题主词的摹状词“这个《威弗利》的作者”消失了,这表明它根本不是该命题的一个成分,它只能在语境中被定义。摹状词可以被消除,这也说明它是不完全符号,它并不能像名称那样拥有指称功能,因而包含摹状词的语句要想有意义并不以摹状词所描述的对象的存在为条件。

现在,在新命题的主词位置上出现的是存在量词“有”。原先的摹状词所要表达的信息部分地由新的谓词表达式“写《威弗利》”代替,部分地由表示恒等关系,即“X 写《威弗利》”的真假值恒等于“X 是C”的符号代替。通过这样的改写,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谈及包含摹状词的命题,而不必考虑该摹状词所描述的对象是否存在,同时存在悖论也就迎刃而解

3、罗素“摹状词”理论的意义及影响

“摹状词”理论的提出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在罗素哲学思想的发展历程中,摹状词理论是重要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在整个哲学,特别是分析哲学发展的历史上,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第一,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使得逻辑和哲学在现代的意义上结合起来了。在罗素看来,以往的许多哲学家,孜孜于设计辉煌宏伟的哲学宫殿,而不屑于细微、精致的分析,因而使

得自古以来的哲学遗留问题悬而未决,这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罗素坚信,倘使把现代逻辑运作于经验和已有知识,那么对某些问题便能得出明确的答案,且具有科学的性质。

第二,从哲学史上着,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给语言哲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路线。尽管语言哲学的诞生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20 世纪初的事情,这一语言哲学转向的契机就是罗素把数理逻辑首先运用于哲学,把语言、哲学、逻辑结合起来[5]。罗素摹状词理论所研究的名称、命题、指称、意义、真假等问题如今仍是语言哲学的热门话题。由罗素所开启的分析技术在每一门社会科学中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它作为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有着十分重要的哲学意义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陈启伟译,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31.

[2]罗素.逻辑与知识[M].苑莉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著作选辑[M].王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91.

[4]语义学概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5]英伯兰特罗素著,何兆武译,《哲学问题》,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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