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18-08-18 17:19:46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知识

 

1.申领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要符合什么条件?

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年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国家有另行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另一个是缴费年限条件。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包含哪几部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一是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二是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死亡待遇计发标准为:①丧葬补助金为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②一次性抚恤金为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③一次性救济费(不分供养人数)为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此项待遇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如何计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100元+缴费年限专项津贴+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包括三部分,其中100元和缴费年限津贴(2013年10月标准为每缴费满1年发放4元津贴,并计入基本养老保险年度调整基数)是人人都享有的;其余部分仅限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

4.什么是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即: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5.缴费指数是什么?

职工的月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为缴费指数。缴费指数分为视同缴费指数和实际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对应于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水平;实际缴费指数对应于实际缴费期间的缴费水平。缴费指数越高表示缴费水平越高,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也将越高。

6.什么是实际月缴费工资指数、平均缴费指数?

实际月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实际缴费期间的月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比,即:实际月缴费工资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职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是指参保人一生缴费指数的加权平均值,即: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合同制工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以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7.什么是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用于记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

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按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0%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其法定继承人。

个人退休前出境定居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个人退休后出境定居的,继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8.职工达到退休条件后如何确定养老待遇申领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地,由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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