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标准文本

发布时间:2020-04-16 11:05:17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设 计 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部分地区公司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条款填写说明:

1、第2条设计范围是指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文件。设计内容是指完成设计任务所要做的主要设计工作和服务工作。

2、合同3. 2设计质量要求应从工程的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性、适应性及效能等七个方面提出。对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是: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3、合同6.2.3设计市场调节价是指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当地工程设计市场调节的价格

4、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对于合同16.1加盖单位印章的规定,原则上我方单位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5、不采用或不填的条款应删除或在空格处划“/”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设计方(简称乙方)

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批准的计任务书,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完成合同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

1.1、工程项目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设计规模:

1.4、工程设计阶段:

1.5工程估算(概算)投资:

2、设计内容及范围

2.1设计范围:

2.2设计内容:

3、设计工作要求

3.1时间与进度:

3. 2 设计质量与深度:设计深度执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3其它:

4、设计依据、标准和资质

4.1设计依据:

4.1.1设计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4.1.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4.1.3 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4.2 乙方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

4.3乙方资质等级:

5、资料提交及期限

5.1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日期

有关事宜

5.2乙方向甲方交付以下设计资料和文件并对其真实准确性、完整性全面负责。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地点

交付资料的要求

6合同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6.1合同设计费(含税/不含税)人民币(大写): 写) 该费用是乙方完成合同约定设计任务及内容所包含的全部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另行取费

6.2合同设计依据以下 方式确定

6.2.1设计招标中标价;

6.2.2双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确定

6.2.3双方〔发包方/设计方〕所在地工程设计市场调节价协商

6.2.4其它:

6.3按照6.2.2估算设计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由其它方式确定的合同设计费不再调整。

6.4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款规定执行:

6.4.1一次支付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 日内支付。

6.4.2分期支付:

6.4.1.1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 %即 元;

6.4.2.2(按交付设计文件的进度支付):

6.5其它方式:

6.6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甲方权利义务

7.1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限期整改

7.2参加本合同设计项目各设计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要求乙方按照各设计阶段评审结论对已完成的设计进行完善补充,最终设计完成后,根据设计审查结论要求乙方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直至通过审查;

7.3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现场工作人员

7.4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7.5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7.6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确需委托第三方修改设计文件的,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7.7为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环境

7.8其它:

8 乙方权利义务

8.1按国家规定和约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进行工程设计,严格审核设计文件并按约定的进度、质量设计文件

8.2不得超越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

8.3 根据甲方要求委派现场设计代表 进行设计交底,配合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

8.4委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参加工程设计各个阶段的审查、协调会议以及工程验收工作及时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

8.5按照设计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另立项目重复收费。不得将重新描晒或只改换图标的设计按新项目收费

8.6对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

8.7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外乙方在设计文件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8工程设计应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满足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提高能效的设计方案

8.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9、设计变更

9.1甲方因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甲方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者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设计人应及时修改设计、出图和办理相关手续。因变更造成乙方设计文件交付日期延误的,交付期相应顺延,需返工修改设计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返工费。

9.1.1超出设计任务书范围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标准、条件

9.1.2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作较大修改

9.1.3在设计任务书范围要求乙方优化设计方案

9.2乙方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因变更增加设计费用由乙方由此给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造成的工期延误、停工、设备材料、退货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9.2.1设计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

9.2.2设计遗漏、错误、设计深度不够

9.3因一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出设计变更书面申请甲方对设计变更申请及理由进行审查批准

10保密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0.2对乙方所有的技术成果权,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1.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并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按期履行或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2、违约责任

12.1甲方按期提供有关基础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设计文件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12.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未按期交付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12.4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约定质量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12.5由于设计遗漏、错误等原因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2.6乙方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合同变更、解除

13.1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13.2.1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3.2.2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履行的

13.2.3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13.2.4甲方拒不支付设计费超过 %的。书面催告后 日仍未支付的

13.2.5其他约定:        

14、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14.1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4.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5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15.1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依照合同附件《 工程设计HSE合同》执行。

16、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事项

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之日起生效

16.2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工程竣工之日

16.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6.5.1合同条款

16.5.2中标书

16.5.3 设计委托书、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数据、图表

16.5.4双方往来传真、电报、会议纪要

16.6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月 日 年 月 日

(完整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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