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定义与起源

发布时间:2019-01-18 17:22:04

民族的定义与起源

1.民族的定义:在汉语中,民族一词出现得比较晚。在古籍中,对于不同文化特征的人经常使用。本世纪初,梁启超把瑞士-德国的政治学家、法学家J.K.布伦奇利的民族概念介绍到中国来,然后才被广泛接受。

根据布伦奇利的概念,民族包括有8种特质:其始也同居一地;其始也同一血统;同其肢体形状;同其语言;同其文字;同其宗教;同其风俗;同其生计。目前,我国民族学者吸取各方面学者的见解,接受并公认的民族的定义为下: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根据以上的解说,其定义有三方面的特点:

第一,指出民族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即民族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发展有个过程,达到或符合这几个共同才能称之为民族。

第二,把民族的基本特征概括为: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质。在四个共同中,尽管语言列为第一个共同条件,但是,共同的地域应是首要条件。因为只有共同地域条件下,才有可能逐步形成其他三个共同,否则,是不可能的。当然,这里地域指的是民族的分布是连续的,没有被分割的分布区,而不是指具有某种特征的区域。例如,我国的汉族,在大陆上,从东北到广东,跨过好几个气候带,包含好多个各具特色自然区、经济区、文化区。不过,也有的民族,由于人数少,所分布的地区比较小,只限定于某种特征的区域。南非的布须曼人就属于这类。其人数约十多万,分布限于博茨瓦纳和纳米比亚相邻的北部,是一片干旱的沙漠灌丛地区。目前,世界上的民族的分布区大都属于共同地域,但由历史或移民原因而出现破碎的分布区,甚至离开其起源地区。例如世界有名的经常四处漂泊的吉卜赛人,1975年统计有 900万,约 2/3分布在东欧,其余散居世界各地。据研究,其祖先于公元前2至公元前3世纪生活于印度中部,为多姆族。后来逐渐向西北方向移动,在印度动乱情况下,就流亡他乡,过着漂泊无依的生活,形成目前极端分散情况。尽管分散,但仍保留着原来习俗。

共同语言,这是一个民族的重要特征。由于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共同生活必然相互交往,语言是交换思想意识最基本的工具。而且共同语言一旦形成,就会通过家庭和社会,从孩童阶段呀呀习语时就传递下去。但是,一个民族在特殊情况下,亦会有不同的语言和方言。例如犹太人,原操希伯来语。其原居住地位于巴勒斯坦。由于公元2世纪时,反对罗马人统治举行起义失败被驱赶出巴勒斯坦,流散于欧洲及世界各地。当其居住于世界各地时,尽管宗教仪式中仍使用希伯来语,但日常生活逐渐使用当地语言。在二战后,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国时,从世界各地返回的犹太人,分别操不同语言。

一个民族也有因语言的分化及其他原因而分为两个民族。例如,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人与克罗地亚人,原来都属于7世纪时从德国东部易北河地区南迁巴尔干半岛的斯拉夫人南支。后来,由于政治、历史等原因逐渐分化,西部居民用的语言形成克罗地亚语,东部居民用的语言成为塞尔维亚语。由于语言的分化,加上一些其他原因,遂使原属一个民族分成两个民族。

共同经济生活是指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在民族的共同地域内,各地区的经济的发展水平、生产特点不尽相同。为了互通有无,满足整体的需求,必然形成各地区间的相互依存,使其成为一个整体的经济联系。在这里往往有一个经济的核心地区,它大多也是该民族的起源地或中心。有了这个经济核心区,才便于各方的经济联系,促使经济进一步发展。在历史上,这个经济核心区由于经济发达,人口集中,就会逐渐发展成为该民族的领导机构所在地。该地的经济力量对领导机构提供支持,反过来也进一步加强其经济的核心作用。今天,每个民族在其共同地域之内的核心区总有一个政治地位相称的城市,有的是首都,有的是自治机构,有的是某一级政府……。总之,它必然是某种能满足该民族经济生活联系中心作用的城市。

共同的心理素质是指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并表现在民族文化特征上的心理状态。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通过该民族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特点表现出来,例如建筑的艺术和风格,住宅的安排和使用,语言、文字、音乐、舞蹈、戏曲、饮食、服饰的特点,以及社会风尚、节日和民族传统等既是民族的心理状态,也是民族的性格、情操和风尚。总之,这些不能脱离民族文化而存在。民族内的任何一个人,受其历史与文化的影响,习惯于本民族的习俗与生活方式,并关切本民族存在与发展。这种共同的心理素质特别是当受到其他民族的压迫、歧视与各种不平等对待,以及关系到本民族的生死存亡时,它会爆发出一种伟大的力量。上述的犹太民族与吉卜赛民族,他们失去了共同地域,在分散活动也无法保持其共同语言与经济生活时,却依靠共同心理素质中的宗教与风俗习惯,继续顽强的存在下去。犹太人还终于返回家园,建立以色列。

第三,强调民族的稳定性。民族虽然是历史形成的,但它是经过长期历史形成的。在共同地域中,共同的经济联系下,语言和心理素质是很难改变的。即使采取强迫措施,在逆反心理作用下往往毫无作用。例如日本人在统治朝鲜的几十年中,强迫朝鲜人学日语、说日语,但并未奏效。二战中,日本战败,后退出朝鲜,日语也退出朝鲜。由此可见,民族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特别是心理素质属于上层建筑,更富于持续性和稳定性。

2.民族的起源:民族与国家的起源有些相似,但也有些不同。前者着重强调群体内的人的关系,后者则偏重于其组织形式。当然,这两者又不是可以截然分开、毫无关系,而是随着人类的社会发展而发展,彼此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民族的产生和形成的一般规律是由氏族、部落,经过部落联盟发展而成为民族。在人类的初期,人们赤手空拳,过着狩猎与采集的生活。特别是人类与很多动物相比,无论就力量来说,还是就奔跑与攻击来说,都不如动物。为了获取动物与防止动物的攻击,人类只有借助于群体与工具。而使人们能联成一个不大的适合原始生活状态的群体,主要是该群体的血缘关系。这个群体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大虽然集体力量大,但其所需生活空间也要大,太大反而不利于活动与效益;小虽然活动灵活,但太小,集体协作功能发挥不起来,在获得食物中,反而招致动物攻击。

当人类的不断繁衍,人口增加,群体内人口的数量超过其集体规模而产生负效应时,就会分化为另外一个群体。如此分下去就出现血缘相近的许多群体,它们大体在一个地域中生活,就形成了血缘关系为联系的民族。另一方面,群体内的婚姻关系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原来是群体或氏族内部的族内婚,后来,发展成为旅外婚。由于当时人口密度低,群体少,为了稳定这种族外婚,就使不同血缘关系的氏族部落建立比较稳定的关系,即姻缘关系。

另外,随着农牧业发展,物质财富有了剩余,私有观念与私有制开始出现。各部落间为着扩大牧场、农田和掠夺劳动力作奴隶,以及为保护本部落的牧场、农田与人员安全必然发生争斗。为了各部落的自身利益,往往联合血缘与姻缘关系的部落形成部落联盟与其敌手进行抗争。在抗争的过程中,通过胜负,把对手驱走、征服或吞并、消灭。为了生产上的方便及防守的需要,部落与部落联盟总是以其所在的地理单元为所控制的空间范围。这样,血缘关系作为原始社会与组织的纽带而逐渐让位于地缘关系。但是在地缘范围内,总是以某个或几个血缘氏族部落,由于其人数众多、经济优越、战斗力强等原因,成为该部落联盟的核心,并居于领导地位。

在这个比较完整的地域内,经济上生产的产品相互交换、相互补充,自然会形成一个经济生活共同体。经济生活及其活动的相互交往,使其语言上相互沟通、互相交流,彼此相互吸收其方言与词汇,逐渐融合,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新的共同语言。在经济的影响下,思想意识通过彼此交流,特别是部落联盟的组织及主体的部落宗教信仰、礼仪形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影响,经过较长时期,遂出现思想意识、文化形态、心理素质方面的共同体。由于这几方面的发展,一个在地域、语言、经济和心理素质方面稳定的共同体就出现了。民族也就因此而形成。可见,民族的形成也是血缘向地缘转化,在此过程中,部落和部落联盟的组织形式既是其不同发展阶段的反映,也是其发展阶段的巩固,并促使其向更高阶段发展。

民族在原始社会经过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到原始社会末期而形成。但是,民族也和任何社会历史现象一样,亦随着时间的历程而变化。由于战争、迁移、自然灾害、民族间的通婚、杂居及文化融合等原因,一些旧的民族逐渐或突然消失了。一些新的民族又不断产生和发展起来。这种由于民族之间各种关系而产生的新的民族,其过程与由部落而发展起来的民族过程不同。它是在社会发展的更高水平上,由原来的古老民族经过同化、分化与重新融合而形成的。这是民族形成的另一过程。

该过程形成和发展新的形式大体有两种:

第一种,由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同化过程。同化过程大多是由于一个民族因其人口数量多、或因其文化相对比较发达、或因利用政治与军事力量使人数少,或文化相对比较落后的民族,通过自然的或强制手段而同化于其中。例如,我国的汉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就同化了很多少数民族。它在南北朝时,北方就有很多民族混居在一起,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战争等手段而同化到汉族中去。汉族也由于吸收了这些少数民族而获得新的血液,取得新的发展。因此,汉族绝不是一个的民族,现代的汉族与过去的汉族必然存在着差异。不仅中国汉族如此,世界上大多数人数众多的民族莫不多如此。

第二种,是由几个民族中分化出来的一些成员,在新的历史与环境下,经过融合而形成新的民族。这一形式与前一形式的不同在于前一形式是一个民族消失了,而另一民族则壮大起来。而此一形式,则是几个民族都发生变化,部分或大部改变其民族特点的同时形成新的民族。例如在拉丁美洲,原来的西班牙的殖民地,它一方面吸收当地文化,又与以后大量来自欧洲的各民族的移民混合,相互融合,从而形成新的民族。

3.民族类型:从原始社会末期出现民族后,经历过较长时期,民族除去接受新的成员与重新融合外,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也具有彼此某些共同的阶段特点。由此可以分出不同类型民族:原始民族、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

原始民族,是指国家形成以前的民族。因此,原始民族是处于萌芽状态或者形成过程中的民族,通常还保留着部落基础,经济生活残留着原始痕迹,其内部存在着阶级分化,但阶级尚未完全形成。

古代民族,是在原始民族基础上,借国家权力作用而形成的一种较发育的民族。古代民族以其经济社会制度不同,又可分为奴隶制民族和封建制民族。在奴隶制民族中已不存在原始民族那种族内平等或比较平等的关系。奴隶主对奴隶的残酷剥削和统治,以及奴隶对奴隶主的反抗和暴动是主要矛盾。民族的经济、语言和心理素质都在发展,民族的自我意识还比较弱。在封建制民族中,封建制度已取代奴隶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在缩小,经济的联系与水平都有所发展,从而推动共同语言、共同心理素质的加强,特别是民族整体的自我意识有很大提高。

现代民族,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由于民族意识的加强,使得原来由于自然、历史、经济等原因而分割开的民族要求统一成为一个国家。一些由于封建制度而造成的内部比较松散的民族,也在民族意识的推动下建立集中统一的资产阶级民族国家。被压迫而受别的民族所统治的民族往往通过各种形式取得自治或建立独立的国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着资本家和工人,存在着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及剥削的资本主义制度。工人虽然争取一些政治和经济权利,但是,是有限度的。在一些受到国内外的资产阶级严重压制和剥削的国家,改变资本主义或其他剥削制度,实行不同形式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目的在于所有人民不分民族都具有平等权利,并通过发展经济逐步解决其内部各阶层、各地区间的经济收入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走共同富裕道路,建立新型的民族内部与民族间的关系。

总之,从民族起源和类型来看,民族依时代发展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在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中,由于制度的不同,各自包括两种。即古代民族包括奴隶制民族和封建制民族;现代民族中,有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原始民族由于在原始社会受血缘、地缘影响而形成,是在国家出现以前,故称为自然民族。而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则是在国家出现以后形成的。国家在其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和影响,所以称这两类的民族为国家民族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分类虽然按时间发展阶段与内部制度为依据来进行划分。但是,各民族由于其发展进程和种种原因而存在差异,所以,在目前,有些地区内并存着不同时代、不同制度的民族。例如,在巴西热带雨林的亚马孙河深处,不仅存在着原始民族,甚至还存在着部落社会。以我国解放前为例,在我国后来所确定的各少数民族中,基本上仍然是原始民族的有:佤族、僳僳族、景颇族、怒族、独龙族、布朗族、崩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等;属于古代民族而实行奴隶制的有彝族,实行封建制的有蒙族、藏族、傣族、苗族和瑶族。

民族的定义与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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