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3-09 09:35: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皖政秘[2017]108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19

【实施日期】2017.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皖政秘〔201710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在2013-2015年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0个先进集体、程宗好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力拼搏,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四督四保五项机制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再立新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1.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个人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619

附件1

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名单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贸发展局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合肥市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淮北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一局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南市山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钢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

马鞍山瑞泰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庆市下浒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人民政府

岳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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