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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2 17:57:43

焦作大学废旧资产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学校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无用无价值资产占用房产资源,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为学校“五化”建设提供全面的资源保障。根据2018年学校工作安排,决定集中处置一批废旧资产,现就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产处置的范围

本次处置资产主要是在学校各部门办公场所、教学场所、仓库等房间长期存放的无使用价值或无维修价值的、早已超过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废旧资产,包括办公设备、教学科研设备、基建设备、后勤设备等设备类资产和家具类资产。
仍具有使用价值、还不到报废年限的闲置资产,相关职能集中回收,校内调剂使用。
院系长期存放的实验报告、试卷。图书馆长期存放的过期刊物采取部门处置、纪委监督、费用上交的原则,分别由教务处、图书馆制定处置办法。
二、资产使用最低年限:
1、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的设备:计算机(含台式和笔记本电脑)、激光(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数码相机、服务器、小型机、路由(交换)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碎纸机、扫描仪、投影机、电视机、摄像机、其它摄影、摄像设备、会议室音响系统。
2、办公家具原则上应长期使用,更新标准为: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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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空调设备更新标准为: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
在用的、即使达到使用最低年限,一般不能报废。
三、资产处置工作的程序
1、部门清查、分类填表移交资产,指定异地分年、分型号类别统一分类存放。
2、财务处查找、复印原始票据。教务处、信息中心提供2010年前大宗批量购置教学设备的合同和发票。
3、向市财政局提交处置申请等材料、并通过资产系统上传数据。
4、市财政局公物仓、潜在的收购人、公共交易中心派人核对资产的帐物情况。
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
6、中标人清理资产。
四、回收任务及实施过程

1、各院系、各部门安排专门人员(根据设备多少安排)将本部门在仓库、分管的会议室、教室、礼堂等场所存放的废旧资产(必须为实体存在的资产,无实物资产不登记)清点、分类、统计、填表(按资产编号顺序分类,按设备类和家俱类分开填报)登记,并对照财政资产帐目填写报废资产在财政帐上所对应的资产编号,按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分类存放,并配合以下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收、核对、分类、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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