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年河南新乡市封丘县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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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2020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基〔2020〕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深化“多元化”合作办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招生原则及照顾对象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
(二)照顾对象
1.驻新乡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安排入学。
2.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2020年在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根据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委印发的《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十项措施》(新组通〔2020〕2号)要求安排入学。
招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一律在暑假期间进行。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要求
城区公办小学严格控制在城区无户籍、无居住、无职业人员子女在城区小学就读。
(一小学学区生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县城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相一致(人户一致),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没有户籍但有自有住房的。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监护人在县城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3.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孤儿。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相对就近,统一安排”的入学原则,根据指定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协调安排入学。由于城区学位紧张,经研究:凯旋城小学、嘉祥学校、东关小学、北街小学(含北场校区),不招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带齐以下材料到相关学校审验报名:
(1预防接种证(验收原件后,学校留存复印件。
(2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验收原件后,学校留存复印件。
(3父母的城区居住凭证: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验收原件后,学校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