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试卷评阅及分析规范试行及有关表格模板.doc

发布时间:2024-01-27 19: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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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试卷评阅及分析规范(试行)》及有关表格模板

各系、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池州学院试卷评阅及分析规范(试行)》及命题审批表、试卷纸样式、考试试卷分析表、课程试卷装订封面等表格模板印发给你们,执行时间从本学期开始,请贯彻执行。
命题审批表、试卷纸样式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考试试卷分析表、课程试卷装订封面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附件:1.《池州学院试卷评阅及分析规范(试行)》
2.命题审批表3.试卷纸样式4.课程试卷装订封面5.池州学院考试试卷分析表

池州学院
20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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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试卷评阅及分析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试卷评阅及分析工作,根据《池州学院试卷规范化标准(试行》(院教字[2008]37号),现对我校所有考试或考查课程的试卷的评阅及分析作进一步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一、试卷评阅
(一)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改试卷,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二)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批改。(三)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每大题前的记分栏和试卷首页的得分汇总栏内均记“得分”,若大题内有若干小题,则在每小题题号前标明得分。
2、得分标注统一、规范。得分标注在题号前,如:可写“1,不可写“+1。对于判断、选择和填空等题型,答案正确时给得分,错误或未作答时给0分。
对于名词解释、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综合应用等题型,根据评分标准按给分点在学生正确的表述处下方给分(写“1,不可写“+1;然后把该小题累计分写在题号前并加○;最后把每小题○内的得分累计写入本大题题号前的方框处。
3、评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4、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
(四)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五)评阅人应在自己所评的试卷上签名。流水作业评阅的试卷,评阅人在自己评阅的大题得分栏评阅人处签名;如果一道大题又分若干人评阅,则评阅人在自己评阅的小题标分旁签名,该大题由负责统分的人签名。
(六)试卷评阅结束后,评阅人应认真计算每个学生的试卷总分,并把总分写在试卷卷首的总分格中,学生的最终成绩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整数。
(七)试卷评阅结束后要严格执行试卷批阅复查制度,评阅人必须进行交叉复查,教研室主任对试卷的评阅质量进行检查,系(部)主任对试卷的评阅质量进行抽查。对复查不合格,如评阅潦草、不按规范标记、统分错误等问题的试卷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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