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南平市就业优惠政策汇总简明表【模板】
发布时间:2020-07-13
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南平市就业优惠政策汇总简明表
序号
享受项目 名 称
享受对象
享受对象具体要求
享受项目内容(标准)
享受年限
备注
一、生活补贴、补助、津贴类
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我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企业聘用补助985、211工程大学工科合同,企业支付年薪(含基本工资、住房补贴、考核奖励、医保(省级工科类类毕业生(本科、硕士、府补助等,不含期权、股权和分红激励、科研成果转化等)达到毕业生补助) 博士) 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硕士和博士需达到1.2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
南平市级工科工科类大专及以上毕35周岁以下,工科类专业毕业,近1年内到南平市企业工类毕业生生活业生 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补贴
在重点产业企业(即现代绿色农业、旅游、健康养生、生物南平市政府高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制品、数字信息、先进制造、文化创意七大产业)工作,专层次人才津贴 生
业对口。 人才储备毕业生生活补贴
非工科类本科毕业生
毕业5年内,2017年12月31日后到我市七大绿色产业企业就业,所学专业不限。
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含基本工资、住房补贴、考核奖励、医保社保、政府补助等,不含期权、股权和分红激励、科研成果转化等)50-60%的标准财政发放补助(985学校的60%,211的50%),补助3年。 大专毕业生3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1000元/月,博士2000元/月 硕士1000元/月,博士2000元/月 毕业生所学专业属企业紧缺急需专业的享受人才储备补助500元/人月,非紧缺急需专业的400元/人月
1 3年
2 3年 持续享受 3年
3 4 二、住房保障类 1 2 人才公寓 租房补贴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如是我市紧缺急需的,可放宽至大专)。
2017年1月1日起到我市就(创)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
2017年1月1日起到我市就(创)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
近5年毕业,到我市基层和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免收租金,每人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100元(包含物业、网络费用),水电费自行缴纳,3年 实行一年一租。
每月最高不超过:本科500元,硕士研究生3年
700元,博士研生1000元
5万元
一次性
3 购房补助
4 人才奖励房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享受60平方、博士研究生享受80平方的人才奖励房(享有产权)。备注:高层次毕业生不想过户奖励性住房,而自主2017年1月1日起,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并签订5年及以上
具有选择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住房管理劳动(聘用)合同,连续工作满5年。 产权
单位以每平方米5000元价格,按照享受最高标准面积向高层次人才回购人才奖励房,回购资金仅限用于我市范围内购房款抵扣。
三、职称评审定职方面
1.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 3.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试用期满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实习方面
对到我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七大绿色产业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实习的紧缺急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在校生,给予一次性补助费1000元/人,并根据时长给予不超过6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时间)的生活补助,发放标准:第1个月,按1000元/人发放;第2个月,按1500元/人发放;3个月及以上,按2000元/人/月发放;同时为实习大学生购买不低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