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9 03:39:36

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二○一九年九月

第一部分 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制定生态新城建设实施计划和发展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授权,对新城范围内所有开发建设经营项目行使管理权,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负责新城内土地开发利用、资源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新城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新城内房屋登记和户籍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内的工商行政和税务征收管理工作;建立配套完善的项目服务体系,承担项目落地、建设、经营全程服务;负责新城建设资金的筹集、协调、调度、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新城融资平台的业务指导和新城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城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党务、行政管理、监察审计、社团组织、中间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和各项社会保险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1

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年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本年无数据)

第三部分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21057.10万元,支出总计23395.28万元。

二、关于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05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941.903441万元,占99.45%;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115.198609万元,占0.55%。

三、关于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3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4万元,占0.44%;项目支出23291.25万元,占99.5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财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列入决算填报单位,无2017年度数据。

五、关于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列入决算填报单位,无2017年度数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33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4万元,占0.44%;项目支出23291.25万元,占99.56%。本单位2018年列入决算填报单位,无2017年度数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33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4万元,占0.44%;项目支出23291.25万元,占99.5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27万元,占基本出的53.2%;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8%。

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55.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6.89万元;津贴补贴3.55万元;绩效工资8.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1万元;住房公积金4.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1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48.69万元,包括办公费1.79万元;水费0.76万元;邮电费0.4万元;取暖费3.53万元;租赁费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

七、关于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初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18年,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确定了一项预算支出纳入绩效管理,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市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做到了科学申报、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合理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使用安全。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阳泉市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预算执行是否及时合理,适时作出批示或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以确保绩效管理顺利进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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