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基本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1 13:55:11

创业板上市基本流程说明

发行方:

第一步:投资者应尽可能了解创业板的特点, 风险,客观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对本人证券账户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进行参考性查询。

第二步:投资者通过网上或到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

第三步:投资者在提出开通申请后, 应向证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 风险偏好等基本信息.证券公司将据此对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告知投资者,作为投资者判断自身是否适合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参考。

第四步: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经办人员的见证下,需按照要求到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还应抄录"特别声明"). 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创业板上市流程主要为五步,即先申请,反馈,审批,批文,发行,上市。

1.企业递交创业板上市申请。

2.证监会将在5日内对申报材料给予反馈:受理、不予受理和补充修正。

3.证监会正式受理后将到创业板发审委上会,一家企业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

4.发审委过会后,还需获得证监会上市批文,正式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路演、网下和网上申购。预计需要2-3周时间。

5.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预计深交所第一批创业板企业上市,需要等到10月末到11月初。

批示方:

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决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保荐人对公司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公司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说明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公司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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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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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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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公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其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

图示说明:

 

资料来源:中国项目可行性研究网

创业板上市基本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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