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 河南农村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05 17:54:44

  

  据悉,河南2017年农村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已经出台,2017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年人均150元,以下是详细介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7年全省全面实施。全省8000多万农村居民将与1100多万城镇居民一样,平等地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那么,2017年,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呢?

  10月25日,记者获悉,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期间农村居民参保筹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敲定了河南农村居民参保筹资的标准。

  ◆2017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年人均150元

  《意见》明确,2017年度河南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定为年人均150元。

  在农村参保居民缴费时间上,《意见》提出,要继续按照既有政策,根据农村居民外出务工和过节返乡实际,将个人缴费结束时间适当延长至春节前后,防止农村居民因外出务工等错过参保时限。

  ◆2016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变

  《意见》明确,2016年度维持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变。

  《意见》指出,河南郑州、洛阳、新乡3市从2016年起纳入省级统筹实施范围,3市的上年度结余资金返回至各统筹地区新农合基金专户。经测算,3市分别按照人均24元、22元、22元缴纳2016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其余全省各地市,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农合大病保险实际缴费标准和2016年度参合人数,直接从中央及省财政对各地的财政补助资金中提取2016年度大病保险资金。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期间,筹资仍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

  为确保2017年度农村居民参保筹资工作顺利开展,《意见》提出,要以规定的新农合业务移交时间为界限,在当地新农合业务整体移交人社部门之前,农村居民参保筹资工作仍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在当地新农合业务整体移交之后,此项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农村居民能够及时缴费参保,确保参保后的相关待遇不受影响。

  拓展阅读

  2017年河南城乡医保统一 整合后城乡居民如何缴费?

  日前,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出了总体规划部署。

  根据计划,2017年,将启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求医问诊医保报销将不分城市和农村。

  省政府还明确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间推进表。10月底前,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的具体实施办法;今年年底,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机构的整合、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工作;2017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乡医保整合,对老百姓有啥好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参保人员待遇不公的问题日益突出。医保制度的碎片化,还带来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不合理负担。从这个角度来说,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势在必行。

  城乡医保整合后,将对老百姓带来哪些实在的好处?据介绍,从地方实践看,各地在实践中采取“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特别是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与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

  同时,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 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参保登记、基金征缴、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一体化管理服务,避免了重复投入、多头建设,减少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两种医保制度。该政策的落实也意味着民众就医报销将不分城里和农村。据人社部10月8日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兵团在内的20省份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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