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0-04-03 09:42:32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本

  为深入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全面完成20**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镇委特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理应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领导班子在党风康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即时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和镇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实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计划推动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并督促落实。

  4.扎实抓好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展开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5.认真组织、领导本地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有案必查。

  6.增强党风政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强力展开治庸问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动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群众观点,切实维护民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7.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推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8.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增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

  9.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源头治腐、反腐败案件协调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完成全镇统一安排的工作任务。

  10.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十个全覆盖”工作,促动源头治腐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调查并分析研究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状况,即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有的问题。

  3.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与经济工作、其他业务工作一同部署。领导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4.带头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并向镇党委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5.增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

  6.坚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注重民生和服务发展为重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7.带头讲廉政党课,增强对班子成员和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全年至少讲廉政党课一次。对出现的不良风气和不廉洁行为,敢抓敢管,亲自与当事人谈话,即时指出存有的问题,并协助其纠正。

  8.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落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

  9.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带头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承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社会、民主与法律的监督。

  三、责任考核

  根据相关规定,每年在年中、年底实行自查,并即时将自查情况和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书面报告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采取巡视、半年抽查和年终检查、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实行全面考核。

  四、责任追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以及《枝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和《枝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细则》,将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评先表模、公务员年度考核、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凡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建设抓而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失察或阻挠查处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不正之风严重且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领导干部,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五、其他事项

  1.此责任书一年一签,在一年中主要责任人职务变动后,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委和责任单位各一份。

  中共董市镇委责任人:

  责 任 单 位: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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