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30 01:21:32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暂行办法

为规范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参照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 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市厅级和市局级科研项目四类。

1 国家级科研项目

1人文社会科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国家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国家课题。

2自然科学:由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等下达、列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前期研究专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产业化计划等。

2省部级科研项目

1人文社会科学: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教育部及其他部委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文化部课题,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员会项目,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

2自然科学: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国务院直属企业设立的科研项目和科研基金,四川省科技厅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四川省高技术产业化计划项目,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市厅级项目

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项目,以及其他(省)厅(科技厅除外)立项的科研项目市科技计划项目、市社会科学项目。

4、市局级项目

地级市其他各委局或县、区政府批准立项的项目。

(二)横向科研项目

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受我校外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或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的各类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以及党政机关、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以非计划形式委托我校教职员工承担的各种研究项目。

其中,由外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我校为非承担单位或非协作单位,我校教师未列入项目组成员)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由承担单位委托我校教师研究或开发的项目,均认定为横向科研项目。

(三)项目级别的补充事项

1、重点、重大项目,按相应级别的上一级别论处;自筹经费项目,按相应级别的下一级别论处。

2二级项目、子项目,按相应级别的下一级别论处。子课题问题。子课题专指纵向项目任务书(合同书)中明确专门设立,内容相对独立且明确具有负责人的研究课题。

3外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我校作为协作单位参加,或我校教师为项目组成员,且有经费拨入我校帐户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按相应级别的下一级别论处。

4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都视为横向项目。

5、不明事宜由科研处另行研究决定。

 

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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