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建设美丽中国

发布时间:2018-10-23 14:17:12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建设美丽中国
作者:冯留建 韩丽雯
来源:《人民论坛》2017年第34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这一目标的确立,是当代中国面临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形势所作出的战略性选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视域下的美丽中国建设,必须确立辩证的生态发展观、整体的生态文明观和严密的生态法治观。

        【关键词】人与自然 生态文明 美丽中国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致力于改善人民生存和发展环境,积极打造绿色中国、生态中国的执政理念。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价值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生共荣的存在状态,是我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认识和理论总结。有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理念古已有之,无论是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还是古希腊时期的宇宙自然论,都体现了人类对与自然关系的思考。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人类文明已经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每个文明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存在很大差异。人类历史进入工业文明之后,伴随着人类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日渐恶化。大自然的生态平衡遭受到严重破坏,生态危机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繁荣发展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保障人类的永续发展,人类社会才会由此进入生态文明时代。

        生态文明将是人类继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对传统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视角看美丽中国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以及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挑战,究竟要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方式,创造一个什么样的发展环境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深刻反思和回答。其根本指向就是要解决人的发展与自然环境及资源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建设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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