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发布时间:2020-06-14 17:28:06
发布时间:2020-06-14 17:28:06
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姓名 | 性别 | 险种 | □职工医保 | ||||
人员类别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登记 类别 | □新增 | ||||
社会保障 号码(身份证号) | 社会保障卡卡号 | ||||||
联系电话1 | 联系电话2 | ||||||
转往 | 省(市、区) 地区(市、州) 县(区) | ||||||
居住地无国家和省联网医院,或参保人已办理慢性病确认手续选择慢性病定点医院时,可选择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院各一家作为本人定点医院(非上述情况,不需选择定点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 |||||||
温馨提示 1.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淄博市现有规定办理。 | |||||||
本人(被委托人)签名 | 填表日期 | ||||||
经办机构: 经办日期:
填表说明:1、此表一式二份,医保经办机构留存一份,参保人一份。2、参保人办理异地居住手续时,须同时提供居住地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及身份证、社保卡。3、关于人员类别选项:退休职工选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选择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其他人员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