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12-01 00:40:54

运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流程每年9月下旬,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精神和下达的评选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系,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此表可在学工部网页中下载)申请学生须在校园网学工部网页的《山西省学生资助网》系统中,进行实名注册(并申请认定困难生),已注册或认定的困难生,不再另行注册和认定各系将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系将受助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本系,其余二份交学生处)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系印章,会同电子版(汇总名单)报学生处,在《山西省学生资助网》系统中,分别以系经办人和系负责人身份进行审核,确认并提交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院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学院对各系报送的受助初审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并报分管院长签批学院将复核后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全院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受助学生名单报送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山西省资助管理系统》系统中,分别以校经办人和校负责人身份进行审核,认并提交,计财处会同学生处予以核发各系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按照评审条件、程序,组织本系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确定本系受助学生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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