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居间合同-最新完整版

发布时间:2019-07-11 21:21:39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电话: 电话: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承接乙方接洽的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公司承接的项目进行预审核,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撮合促成该工程项目,并尽可能促成甲方以分包、总承包等合法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承接,其受托期限为本合同之日起甲方第三人签订工程合同日止。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公司的相关情况,但甲方书面确认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2、乙方应该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应尽可能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项目发包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4、乙方在前期办理本受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将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仅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的居间方,不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债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第三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发包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承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四点五(4.5%)酬金。支付方式为:账户划账。作为乙方的佣金、劳务费等居间费。上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费用,税费甲方自愿承担。

2、付款时间: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之日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居间首期款,其余居间费根据发包方工程进度比例分 次支付,所收款以收据或转账凭证为凭。

3、若乙方未能促成上述承包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其它相关必要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委托期限届满,约定目的未能实现而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2、本合同约定目的实现,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酬金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3、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不论任何原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或因不抗力致使本合同约定目的不能实现的。

4、当时人有其它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实际产生的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因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应费用,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视为违约行为,则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总额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合同后则视为已履行完居间义务。

第七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最新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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