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工会经费与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计提?

发布时间:2018-08-10 09:30:38

工会经费与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计提?

相关规定:1、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1.1、根据200612月公布的《企业财务通则》:

第四十四条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1.2、企业会计准则第9——职工薪酬(财政部财会[2014]8号):

第二条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5版)

三、关于社保支出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税法规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可以递延】实际支出部分。

2.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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