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对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28 12:05:50

往来对账管理办法


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规定。
一、 对账工作包括会计账核对、监控与对账、应收应付往来款对账。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二、 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三、 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对账平台的基本要求,就是每天要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这需要优化各种票据的报送流程,票据一定要天天送达到所需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以利于进行账务处理。如果票据不能及时送达所需部门,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就会断层,就可能不会真实,就会严重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
四、  监控与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归档。

五、 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

六、 核对流程:1、每位会计人员日常做好账务处理,并定期通过“查询功能”自我检查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但最迟在次月10日前应当检查完毕。2、次月15日在出报表前,主管会计要对会计账再次核对一遍,以避免结账后返工。

 七、对账流程:1、应收货款由应收会计主动提供资料给客户对账确认。2、应付货款由供应商提供资料采购对账、财务复核确认。3、会计对存在的差异或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向上级领导请示处理意见。4、双方签字确认。

往来科目对账细则

(一)、 应收账款对账流程:
1、由会计于每月10日将上月应收报表初表完成后报送财务经理、总经理,并编制“应收账款对账确认表”,负责安排与客户对账。
2、财务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确认工作,确认应收账款入账。
3、负责与客户对账的人员,在对账过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往来等情况,直接与销售人员、仓库咨询;应当积极主动的进行对账工作。
4、会计负责跟踪对账管理,并负责收回“应收账款对账确认表”。
5、对账发现的问题由会计负责监督、处理和反馈。
三、  其他应收款对账流程:
1、由会计于报表完成后2天内,主动与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账确认。
2、其他应收款对账确认后,会计应当将其他应收款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催款。
3、对账发现的问题由主管会计负责监督、处理和反馈。
四、 每位业务经办人是公司会计与客户往来账管理的“桥梁”, 应经常、主动地与客户联系,以深化往来对账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二)应付往来款对账
1 应付款对账,是指会计人员于报表完成后配合或主动与供应商或通过有关部门或人员核对往来账,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应付款对账包括应付账款对账、预付账款对账和其他应付账款对账。
2 应付款对账一般应对方要求而开展对账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积极应对;同时,在应付款单位或个人没有要求对账的情况下,会计人员每月应当自我检查,重点检查应付款账面出现负数的项目和大额应付款的项目。
3 未对账确认的应付款在付款时,不得超过未确认额度的50%。未对账确认的应付款,其账面金额未必完全准确,有可能存在价格差异、品质问题、数量上有可能退货、换货等,所以,在未对账确认之前,财务一般要控制付款的额度。如果是合同要求应当付款的,应当妥善解决此关系。
4 如果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已达三个月没有主动与企业对账,会计人员应当主动或通过采购部门与应付款单位或个人对账联系确认;一是可以了解应付款项目是否继续存在;二是可以及时发现应付款项目是否串户;三是可以及时清理不良的应付款项目。
5 应付账款对账流程:
1、采购每月月初5日前将上月应付货款初表转给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再将上月应付货款初表报送总经理、财务经理,再核对采购提供的应付货款初表,采购部并通知供应商提供对账明细资料。
2、采购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明细资料逐笔给予核对,并保存好明细资料,同时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对账确认表进行双方签字确认,交财务复核。无误后即传供应商开发票,收到发票后确认应付账款并记账。如果供应商提供对账资料有误,财务退回采购,重新与供货商核对,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字,再回传对账表给供应商开发票,企业收到发票后确认应付账款记账。
3、对账发现的问题由业务部、财务部负责相互监督、处理和反馈。
6 其他应付款对账流程:
1、由会计于月度报表完成后5天内,主动与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账确认。
2、其他应付款对账确认后,会计应当就对账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监督和反馈。

 

本规定制定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往来对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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