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15 23:36:30

广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7号),不断加强扶贫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职业教育。面向贫困地区就读普通高校或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拓宽资助面,提高资助标准,采取“奖、贷、助、补、减” 等多元资助措施,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

  (二)创业培训。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通过资助到职业学校、专业培训机构、企业等进行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技术技能资格证书并实现转移就业。经过努力,培养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 的新型农民,使贫困地区的农民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明显增强。

  (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培训、“农家课堂”等方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贫困农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技术。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调配使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满足农村劳动力对多样化职业教育的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和安置创造条件。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资助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政策指导、资金扶持、督促检查及各项服务工作。

  (二)个人自愿、群众参与的原则。坚持让培训对象自觉自愿参加培训,自愿选择培训专业和培训内容,充分调动培训对象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确保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的原则。以现代教育培训机构和现代技能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加强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配置资源,创新培训机制。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将资助对象、申请办法、资助标准以及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等向社会公示,做到工作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五)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现状,按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发挥效益为中心,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为目标,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突出重点、学以致用、注重实效。

  三、资助对象与标准

  (一)资助对象。

  职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的资助对象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享受重点县政策待遇的县)的家庭困难学生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要面向贫困村的扶贫对象。

  (二)资助标准。

  1. 在坚持现行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与标准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标准进行资助:大学本科全日制学生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资助,一次性发放;大学专科全日制学生、中高职学生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资助,连续资助两年。每1位接受资助的学生只能享受1个学历段的补助。

  2. 中短期技能培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补助。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按每人次100元标准进行补助。

  四、目标任务及年度安排

  在坚持现有资助政策不变的情况下,每年新增资助本科生(优先安排升入“一本”的学生)1000名,大专和中高职学生1万名,每年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3万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次。

  五、培训方式与就业途径

  (一)培训方式。

  1.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定点培训、订单培训、委托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集中1个月以上时间进行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达到初、中级技工水平。

  2.职业学历教育。主要是通过各类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开展23年职业教育,使受训人员达到中、高级技能水平。

  3.大学本、专科学历教育。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学历教育。

  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培训、“农家课堂”等方式进行,使贫困农户掌握12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技术。

  (二)就业途径。

  1.自主创业。通过劳动力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

  2.就地就业。大力推行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精细加工,特种养殖以及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构建起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

  3.就近就业。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就近吸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就业。

  4.进城就业。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的二、三产业转移,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容量。

  5.政府购买岗位、购买服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通过政府购买岗位、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发保洁、保安、修理、快递等岗位。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把社区就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建设规划,培育托幼、托老、医疗、家政等服务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资助衔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整合现有的各种资助资源,形成资助合力,开展行之有效的资助工作。要结合我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型人力资源,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发展。

  (二)健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切实抓好落实。

  (三)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为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促进资助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制定全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统筹确定自治区本级及设区市人民政府经费分担责任;研究解决资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足额安排经费,确保资金落实。自治区财政要将资助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落实,并按规定及时分配和拨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也要根据确定的经费分担原则,将资助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科学合理地进行分配,及时拨付到所辖县(市、区)和相关学校。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工作,协助和引导新闻工作者深入群众、学生和学校进行采访,以多种形式反映改革成果,反映受助学生及其家长的心声,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年度计划安排一览表

单位:万人,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人数

单价

(万元/万人)

金额

分年度实施情况

2012

2013

2014

2015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1

新增资助大学本科学生项目

每年新增资助1000名学生,资助金额5000

0.4

5000

2000

0.1

500

0.1

500

0.1

500

0.1

500

2

新增资助中高职(含大专)学生项目(从2011开始实施)

每年新增资助1万名学生,资助金额2000/年,连续资助2

4

4000

14700

2

2700

2

4000

2

4000

2

4000

3

中短期技能培训(获岗位职业证书)

每年培训3万名新增劳动力,平均每人培训费用1500

12

1000

16500

3

3000

3

4500

3

4500

3

4500

4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次,平均每人次100

80

55

7136

20

1136

20

2000

20

2000

20

2000

合计

96.4

40366

25.1

7336

25.1

11000

25.1

11000

25.1

11000

  注:2012年因资金安排等原因,中高职学历教育分:大石山区学生资助1万人,标准1500/人;非大石山区学生资助1万人,标准1200/人;中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标准为1000/人。在年度计划投资安排中不包括国务院扶贫办安排的雨露计划试点项目资金,其他年度的资助规模和标准按文件要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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