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发布时间:2020-06-08 22:2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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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机构;

来源廉政瞭望

ISSN1671-8690

2000

000

004

页码P.27-27

页数1

中图分类D924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濒危野生动物;有期徒刑;国家重点保护;非法猎捕;情节严重;非法收购;罚金;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处

摘要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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