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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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主要条款简述如下,敬请关注: 招商银行股份XX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招商银行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招商银行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卡合作方、相关资信机构等。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有权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服务的目的视情况向其他任何甲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披露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甲方承诺将要求相关合作机构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承担XX义务。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第二条 使用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即预借现金密码和刷卡消费密码),交易密码须逐卡设置。对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附属卡持卡人自行承担。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通过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卡组织在境外及在要求以外币结算的商户、上使用信用卡时均以美元结算,如乙方能够通过甲方客户服务热线提供信用卡项下交易账单信息,并经甲方核实后,按照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要求,允许乙方用外币现钞和/或外汇存款偿还或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乙方使用信用卡所进行的交易为中华人民XX国法律所禁止的,则甲方不为乙方办理购汇手续。乙方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卡组织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其中外汇兑换手续费按照交易金额的1.5%收取。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境外进行的消费和取现并以人民币记入信用卡账户的交易,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及其他费率,依照中国银联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
4信用卡卡片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三年,过期自动失效,但乙方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信用卡卡片的逾期失效而消灭。乙方同意信用卡到期后甲方可直接核发新卡或招商银行标准信用卡(以下简称“标准卡”给乙方。若甲方直接核发标准卡给乙方,则乙方无需另行填写申请表格,乙方知悉并自觉遵守《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定,《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与本合约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为准。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愿到期换领新卡或标准卡,应于卡片的有效期到期前1个月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乙方同意到期更换新卡或标准卡,1 / 4
为乙方更换新卡或标准卡和收取年费。
5、乙方同意部分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VISA奥运卡等)过期后直接核发甲方指定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给乙方。 6、乙方停止用卡,须及时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通知甲方,或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办理销户手续,甲方对已收取的年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于乙方通知甲方停止用卡之日全部到期并一次清偿。 7、乙方有义务保管好信用卡,因保管不善被他人使用信用卡,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故意将信用卡出售、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持有或使用的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信用卡,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信用卡如遗失、被窃或发生其它遭乙方以外的他人占有的情形,乙方应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办理挂失,失经甲方确认后即为正式挂失。凡正式挂失前所发生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或不发卡给乙方,并可授权所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没收信用卡,乙方应继续承担偿还全部欠款和利息的义务,且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于甲方收回信用卡或甲方授权机构/商户没收信用卡之日全部到期并一次清偿。
10、甲方有权随时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或卡片的风险控管因素,取消乙方的信用卡交易,并中止或停止乙方使用信用卡的权利。 第三条 对账和缴款
1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和保证人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地址或变更、电子或XX件变更等,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收到对帐单应主动查询,若在到期还款日前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同其已认可全部交易。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当期非现金交易自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含)为免息还款期。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的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否则,自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一经开通信用卡预借现金功能即可通过ATM机、网点柜面、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取现金或转账。以信用卡办理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由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预借现金的起息日为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诺预借现金所得资金不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不从事非法活动。 5、乙方信用卡内的资金不计付利息。若乙方欲领回卡内溢缴资金,须致电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以汇款方式将溢缴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本人账户,乙方应承担汇款手续费,汇款手续费币种以甲方实际汇出款项的币种为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信用卡在ATM机、网点柜面、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领现金或转账视为信用卡预借现金交易,并按本合约规定标准收取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
6、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含)前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甲方。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乙方如未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除应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7、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信用卡一般交易的百分之十,加上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加上超过信用额度使用的全部款项,加上所有的费用和利息。乙方如同时持有甲方二X以上的信用卡,其每期最低还款额为其持有的各卡的最低还款额的总和。

第四条、其他
1乙方与特约商户或办理预借现金机构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债务。
2、乙方若未依约还款或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发卡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持卡人卡片之使用。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划乙方在本行的其它账户的存款以及处分其它抵质押物用来清偿, 如需扣划乙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乙方同意放弃其未到期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扣收后的定期存款余额一并转入其活期账户。甲方同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3、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赠送的各项保险及其他服务。
4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同意在申请联名信用卡时一并申请成为联名方会员;亦完全知悉并了解联名方会员俱乐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其相关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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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防X风险,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调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约及所依据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电子、客户服务热线等方式),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乙方,修改后的条款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约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招商银行信用卡费用和利息标准表
收费项目
金卡
年费(每卡<>/年)
标准卡、普通卡
循环信用利息(每日) 滞纳金
挂失手续费(每卡/每套)
境外补发紧急替代卡手续费(每卡) 调阅签购单副本手续费(每笔)
日息万分之五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RMB10元或USD1 RMB60/
威士卡(VISA:USD175 万事达卡(MasterCard:USD155 国内RMB20元;国外USD5
境内:预借现金金额的百分之一,最低收取RMB10
预借现金手续费(每笔)
境外(含港、澳、台)预借现金金额的百分之三,最低收取RMB30元或USD3
损坏换卡手续费(每卡/每笔)
RMB15/
主卡RMB100 附属卡RMB50
收费标准
主卡RMB300 附属卡RMB150
开具证明(存款、清偿等)手续费(每份) RMB20 补制对账单手续费(每次每月) 溢缴款领回手续费(每笔) 外汇兑换手续费(每笔) 快递费(每封)
索取3个月前的对账单、每次每月收取RMB5 汇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最低收取RMB5元或USD1 交易金额的1.5%结付 RMB20

第七条 乙方确认甲方对本合约中有关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甲方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增加乙方责任或限制乙方权利的条款,均已向乙方进行了提示和说明。


自动还款备注
1.
您填写的自动还款资料,即表示同意授权本行代为从您的一卡通人民币活期账户及美元活期现钞或活期现汇账户中扣缴信用卡款。美元还款账户可以且仅可以从您的一卡通美元活期现钞账户或者美元活期现汇账户中任选其一,但不可以同时勾选,如果同时勾选或都没有勾选,则默认设定为美元活期现钞账户。 2.
如果您此前已经申请过自动还款功能,在填写上述自动还款资料后,系统将会以您最新的申请资料更新您的自动还款设置。
3. 我行每月于到期还款日扣款一次,请勿另行还款,以免重复。请于当天保持扣款的一卡通账户有足够余额,如余额不足时,则会将账户余额扣至“0”元,其余部分不再另行补扣。请您自行通过其他方式还款。 自动购汇还款备注
1.
购汇申请设置成功后,您存入信用卡的人民币款项将首先用于偿还最低还款额中的逾期部分,剩余款项方可用于购汇。直到满足您设定的购汇金额。
2.
如您同时设置了购汇还款功能和美元账户的自动还款功能,则购汇还款功能将优先于美元账户的自动还款功能,您的人民币缴款会优先购汇偿还信用卡美元账单,您预设的美元自动还款金额与约定购汇金额的差额部分再从您的美元自动还款账户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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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购汇金额不得高于当期美元账单金额。
4. 如您有其他购汇需要,请致电我行客服中心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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