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窗口转让合同
发布时间:2020-04-02 1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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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食堂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包含已交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分两次付给甲方,第一次在双方交接日支付人民币: 元,第二次待甲方所有款项结算完毕,并且甲方协助乙方购买速味居黄焖鸡米饭酱料及餐饮技术教会乙方后,把剩余转让款付清。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将食堂交付于乙方接手经营,接手后食堂一切事务由乙方负责,且现有食堂内硬件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三、原甲方与 签订的合同,从乙方支付第一次转让款后,甲方把合同交给乙方保管负责,原合同在乙方经营期间各条款保持不变(甲方应保证此合同有效,不然甲方应负全责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与 续签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收取乙方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两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