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证券账户注销业务
发布时间:2012-11-30 09:44:22
发布时间:2012-11-30 09:44:22
证券账户注销业务
适用范围:适用于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沪A休眠证券账户实时注销业务参见《小额休眠账户激活与新开业务》。
一、业务说明
1、投资者申请注销证券账户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证券账户内没有证券余额(包括对应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放式基金份额),包括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2)没有未交收记录,所谓“未交收记录”是指尚未办理证券、资金成交过户或新股申购、配股委托、未到期回购等记录。
(3)上海普通A股证券账户无对应的信用证券账户。
2、营业部可办理所有指定交易(或指定结算会员)在本公司交易单元的沪市证券账户的注销业务,包括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法人的证券账户和特殊机构法人的证券账户。未办理指定的账户,也可由任一家营业部办理。
3、深市证券账户注销可由任意一家营业部办理。
4、投资者注销证券账户后,由于新股认购等原因持有证券的,投资者仍可通过该证券账户卖出证券。
5、投资者申请遗产继承的,营业部应督促继承人办理证券账户注销手续,可要求继承人同时提交被继承人证券账户的注销申请,结清账户资产后,据此注销证券账户。
6、对于存量的身份不对应不合格深圳证券账户撤销卖出限制清空证券后,一般只需在柜台系统进行销户,无需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注销,但需通过新意系统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仅在券商柜台销户”,参见《不合格账户规范业务》。
二、业务申请及审核
投资者申请办理注销证券账户时,应按照要求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1、 自然人
(1)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卡原件(投资者遗失拟注销证券账户卡的,应在《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ZD0011)中注明“证券账户卡已遗失”字样);
(2)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ZD0011)。
投资人死亡由家属申请办理注销证券账户,应当提交投资人死亡证明、证明申请人与投资人法律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件,如户口簿、结婚证等。
2、 境内法人
(1)机构法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投资者遗失拟注销证券账户卡的,应在《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ZD0011)中注明“证券账户卡已遗失”字样);
(2)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ZD0011)。
3、境外法人
(1)机构法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投资者遗失拟注销证券账户卡的,应在《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ZD0011)中注明“证券账户卡已遗失”字样);
(2)经认证或公证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国公证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3)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符合规定的其他相关授权书;
(5)填妥的《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ZD0011)。
4、合伙企业、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
(1)证券账户卡原件(投资者遗失拟注销证券账户卡的,应在《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ZD0011)中注明“证券账户卡已遗失”字样);
(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合伙组织成立证书)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4)合伙协议或投资各方签署的创业投资企业合同及章程(加盖企业公章);
(5)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7)创业投资企业还须提交国家商务部办法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投企业备案文件;
(8)填妥的《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ZD0011)。
营业部账户管理角色(经办)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必须认真审核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一致性,并查询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申请表填写内容及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是否一致,如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不一致的,还应按照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的规定核验变更证明文件。
营业部账户管理角色(经办)审核无误后在《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ZD0011)的“审核资料”栏的对应项目上画“√”,并在“代理机构审核栏”填写“已审核”,由账户管理角色(经办)、账户管理角色(复核)签字并加盖营业部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开户专用章。
三、系统操作
1、证券账户注销录入:
◆ 沪市证券账户注销
账户管理角色(经办)登录账户集中管理系统,选择【证券】→【代理中登上海业务】→【上海证券账户注销】菜单,『交易类别』选择“1上海”或“D沪B”;『席位号』根据『交易类别』系统查询填充;『过出账号』录入拟注销的证券账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校验』录入证券账户注册登记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沪A小额休眠证券账户不能通过该菜单申报,日终会反馈注销失败。
◆ 深市证券账户注销
账户管理角色(经办)登录账户集中管理系统,选择【证券】→【代理中登深圳业务】→【深圳证券账户注销】菜单,根据拟注销的证券的实际情况进行正确选择『账户类别』、『股东类别』;『网点代号』系统默认为“255500”;『证券账户』录入拟注销的证券账号;『股东姓名』、『证件号码』、『证件校验』录入证券账户注册登记的股东姓名和证件号,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深A小额休眠证券账户可以通过该菜单申报,但通过该菜单注销成功后再新开,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不作为小额休眠新开处理,视同新开户收取开户费。
2、证券账户注销复核:
营业部账户管理角色(复核)登录账户集中管理系统,选择【用户】→【复核管理】→【复核任务】菜单,对账户管理角色(经办)录入的证券账户注销指令进行系统复核:
(1)复核拟注销的证券账户信息与投资者申请资料是否相符;
(2)复核投资者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复核须留存的申请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二代身份证必须留存正反两面复印件。
3、证券账户注销结果跟踪:
◆ 沪市证券账户注销结果跟踪:
T日业务申请成功提交后,需通过账户集中管理系统的【中登业务流水查询】查询业务受理情况,发现申报出错的,应重新进行申报;T+1日通过账户集中管理系统的【查询】→【多客户查询】菜单,进入『代理业务』→『H.上海业务回报』界面,点击右侧的“条件”按钮,根据情况输入“开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将“上海登记业务类型”选择为“402 挂失转户/销户申报受理回报数据”或直接录入“证券账号”,点击“确定”按钮进行结果查询。
◆ 深市证券账户注销结果跟踪:
业务申请成功提交后,系统会自动打开【中登业务流水查询】菜单,营业部账户管理角色应查询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返回的处理结果。
四、资料整理与归档
账户管理角色(经办)日终对留存的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的资料进行整理,整个业务完成后,及时交予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的档案扫描上传,然后将内部资料放入客户档案袋中,一户一档存放,将中登代理资料按账户类别及业务类别分类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