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吉建管[2015]24 【发布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5.20 【实施日期】2015.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建管〔20152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筑支柱产业发展,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现就有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小型工程项目经理管理
(一)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规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吉林省小型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不再作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的注册建造师条件。 1 / 2





(二)设立小型工程项目经理过渡期。到20161231日前,持有《吉林省小型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证书》的人员,可以继续担任《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 2 / 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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