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饮料有限公司仓储部日常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3-15 23:51:53

文件编号
北京饮料有限公
仓储部 生效日期: 1 7
仓储部日常管理条例
制定部门 版本/修订:
仓储部日常管理条例,行为规范、考勤条例、加班制度
第一章、日常生活行为规范

1、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2、自觉遵守公司和仓库的各项制度,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尽职尽守,认真工作。

3、严禁酒后上班。

4、保持仓库内部整洁。

5、节约用水、用电,养成人走随手关灯、关电的好习惯。

6、严禁在仓库内追逐、嬉戏、争吵、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章、考勤条例

为了规范仓库的考勤管理,保障仓库正常的工作,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1、适用范围:仓库内所有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二、考勤时间: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生产车间:07:30---19:30(白班)
19:30---07:30(晚班)
发货现场:08:00---5:00 (冬季
08:00---5:30 (夏季)
三、出勤考核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岗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

3、擅离职守:未经批准,上班时间离开自己岗位者。

4、旷工:未办理正常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无故不上班,则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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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北京饮料有限公
仓储部 生效日期: 1 7
仓储部日常管理条例
制定部门 版本/修订:
5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处以10//次的罚款;超过30分钟的,请及时向所在 门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6、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全年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事假扣除当日薪资(按月薪/当月应上班天数计算)

7、旷工一次(4小时以上含4小时),按日均工资的2倍处以罚款。

8、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或旷工两天的,给予记小过一次;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或旷工三天的,给予记大过次。季度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或旷工三天以上的,上报公司做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9、不经正常手续提前30天申请离职者,不发任何工资、奖金。

四、打卡管理

13、仓库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机数据作为考勤的依据。

14、如遇打卡机出现故障,仓库必须做好当天考勤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15、如仓库人员忘记打卡,必须第一时间告知部门经理做好记录;如因仓库工作人员自身原因,没有告知部门经理,打卡机上无记录的,将视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加班制度

16、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除非确因工作需要外,公司不鼓励加班。

17、特殊情况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仓库主管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加班。凡不服从安排者,将处以50//次罚款,并记小过一次。

第四章:休息休假

18、仓库工作人员每月2天假期,除常规工作日外,休假日上一天班计一天工资。

19、仓库工作人员有事、病假,必须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并详细填写请假条,明确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原则上3天以内,仓储部经理同意即可;超过3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才能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0、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可以托人代假或电话请假,但事后需出具事由证明并补假条,为请假事由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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