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18 10:09:51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原已享受大学生创业扶持中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材料

  《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创业项目经营场地所有权证明,证明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三、申报与发放程序

  1.县区初审。县级人社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向州(市)推荐。

  2.复审认定。州(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对拟认定的扶持项目,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州(市)予以认定,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

  四、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丽江市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一楼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再就业办理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5路公交车到市法院站下车往南走50米即到。

  五、申请材料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