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03 19:18:51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指南

一、省直管单位女职工生育

1.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门诊及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产前检查费、住院生育费、病理产科及妊娠并发症的住院费用,由职工选择的定点医院备案,入院办理省生育系统,直接上传医疗费用到省医保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出院实行即时结算。

2.参保女职工生育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A4)《市孕产妇保健手册》《直管单位职工生育、计划生育人员备案表》《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的复印件(A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A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失业证》复印件(A4)。

3.所有与怀孕相关的住院治疗,经审核备案后均执行生育保险:例如保胎、自然分娩、剖宫产宫外孕、中期引产、住院人流、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等。住院期间超标准床位费、婴儿费、不具备剖宫产手术指标而本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手术的费用需个人自付。

4.生育津贴的申报顺产自生育之日起6个月内,剖宫产8个月内,计生手术2个月内持计生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证、医保本(卡)、《长效节育证》及《独生子女证》交单位专管员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二、市医保参保女职工生育

1.市参保女职工凡有生产过程的单次费用,按普通患者住院,出院后由所在单位专管员审核后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包括自然分娩、剖宫产、中期引产、死胎流产等。

2.其他病理产科如宫外孕、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保胎等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成市医保住院。

三、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

1.生育(顺产、剖宫产)按普通患者住院,出院后回首诊医院报销。

2.宫外孕、保胎、葡萄胎、畸胎瘤办理市居民医保住院。

3.死胎、流产、引产暂不报销,按自费住院。

四、铁路参保职工生育

1.铁路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病种范畴及备案资料,除备案表为铁路专用表外,其他与省医保相同,预产期前备齐资料到医院医保科备案。

2.按普通患者入院,住院后需告知主管医师为铁路生育并通知医保科。

3.出院前需向医保办提供以下资料:医保手册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汇总单、《铁路局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出院证因铁路生育未实行系统管理,需要医保办手工计算住院费用,请职工结束治疗后先离院,不办理出院结账,待手工区分生育保险支付金额后会通知家属到医院结算费用。

五、市新农合

1.自然分娩按生育定额报销(也入农合系统但有定额)。

2.剖宫产及伴有其他合并症、宫外孕、保胎、葡萄胎、畸胎瘤、病理性流产(引产)按农合入院。

3.人为选择性流产(引产)按自费入院。

六、省新农合、省内异地医保、外省新农合、外省医保

在我院按普通患者住院。入院前请咨询居住地(参保地区)的新农合或医保中心,看是否需提前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出院后带相关资料回当地报销生育费用。

七、原发、继发不孕均走自费

根据不同的参保类型,各类参保人员的疾病生育、病理产科住院,有不同的规定,分属不同的险种和支付方式。特别是疾病复杂、产科转其他科室时,有的险种规定住院费用不能合并在一起,需重新办理出入院分开结算,才能区分生育医保、自费费用。遇到此类情况不易鉴别时,请及时咨询医保科。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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