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2-09 03:54:16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第一篇:派出所党建工作计划

派出所党支部二〇一四年党建工作计划

根据市局2014年市公安局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所实际,2014年,我所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围绕本支部2014年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创建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为目标,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增添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为突破口,以深入开展“民警大走访”“阳光行动”活动为载体,按照“工作往实里干”的要求,着力加强班子作风建设、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坚持抓好政治建警、文化育警,努力构建和谐警营、和谐警民关系,不断增强支部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亲和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公安看守队伍。

一、开展经常性、针对性教育强化全体党员的理论学习,把理论武装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扩展,加强党员的思想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在全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以创建学习型所队为载体,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制定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每月的学习内容和重点,定期开展党理论学习,使学习有目的、有成效、有提高。同时,所党支部领导定期为党员、民警做好学习辅导。学习内容包括:(一)是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党

的十七大报告及相关报告解读。(二)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学习《党章》,重温党员的权利义务及党的组织制度。

2、落实党课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党课学习,由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同时,认真抓好本支部党员、民警的学习,采取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教育方式,积极开展学习讨论,使理论学习落到实处。

3、落实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员、民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研判制度和民警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制度、单位与民警家属沟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脉搏,为民警解决后顾之忧。建立健全民警思想分析和谈心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民警思想稳定。适时召开家属座谈会,加强与党员、民警家属的沟通和联系。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加强班子建设,明确班子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2014年要继续完善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落实每月支部小组和支委会制度,积极研究支部工作,制定每个时期看守工作计划,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工作情况。支部委员要明确分工,制定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名所领导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落实党建工作制度。

抓好年初党员大会、每月“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学习、“七一”前“双重”民主生活会、“七一”纪念活动、党员民主评议、党委和支部委员与党员交心谈心和每年确定一项主题活动。通过抓好“日常和主题”两个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观念,激活党员的内动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把好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使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严格按要求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三、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改进和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1、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为切入点,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实践者和转变作风抓落实的模范实践者,不断取得党风政风民风的新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法》、《内务条令》、《民警礼仪规范》等规定,在民警队伍中自觉形成依法、文明、规范、科学执法,广泛开展礼仪教育活动,规范民警言行举止,加强内务秩序和环境管理,实现软硬件建设双规范。

2、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评机制为抓手,严格内部管理。实施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强化管理考评机制建设。认真学习落实本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职责,切实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激励和带

动作用。继续毫不动摇地认真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等从严治警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养成教育,使党员、民警真正做到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

3、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紧紧围绕“严格执法”的要求,把忠实于法律同忠实于人民统一起来,端正执法思想,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引导民警进一步转变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人权观念、和谐观念、职责观念,努力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管理有机统一,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纯洁性

要抓好廉政教育,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在民警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纪政纪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早抓、真抓、主动抓、持续抓,最大限度地遏制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第二篇:公安派出所党建工作探讨

一、公安机关党委要增强党要管党意识,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党委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到第一线做在基层。党建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建立和健全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制度,增强管党责任、强化管党职能是做好基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前提。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是开展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强有力的保证。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统一体。

二、林业局党委要增强执政、政权意识,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党的执政和政权意识,是党为完成历史使命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实施领导的自觉观念。中国领导多次指出:把经济搞上去是政治,但仅仅局限在这点上就片面了。治安问题、民族问题等,也都是政治。治安工作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各地党委、政府第一把手是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也已在党政领导中形成共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的领导仍片面地认为,抓好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的事。没真正做到不仅在组织关系上,而且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廉政建设等各方面都把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轨道。从而削弱了当地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放弃了本来已掌握在手中的抓公安工作的主动权。,要把对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建设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的制度,来保障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

三、基层公安分局、派出所要增强服从服务意识,将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具有全面性、直接性和无条件性。基层派出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全局的意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在开展贯彻“五条禁令”和“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等各项重要活动和各项公安过程中,要多请示、多汇报,以求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从每个党员民警入手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来确保处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的基层派出所的队伍的政治本色。基层党支部要有团结、求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要强化领导班子的团结、增强凝聚力,抑制和消除“内耗”。班子成员要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当好开创基层公安工作作新局面的带头人。作为基层党支部的班长,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正确发挥良好导向性功能,起火车头作用;必须具有较强的统御力,协调力,具有发挥一班人积极性的才能,形成向心力,凝聚力;必须具有以诚待人,宽容待人的良好素养,具有民主作风和廉政公正的形象。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对公安派出所的党的建设,既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基责,又要双管齐下、相互协作、相得益彰,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贯彻执行,维护一方的社会安定稳定,促进一方经济腾飞,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篇:如何抓好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

如何抓好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派出所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定稳定的政治治安环境,这是县一级公安机关党委和派出所所在乡镇(街道)党委的共同任务。

一、公安机关党委要增强党要管党意识,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不仅是乡镇党委的职责所在,也应该是公安机关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虽然在前几年,县一级公安机关党委就把所属基层派出所(分局)党支部和党员划归属地乡镇党委管理。从组织关系上看,派出所党支部已不再隶属于公安机关党委,但从开展基层公安工作的客观需要看,公安机关党委仍然必须注重抓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此促进整个基层公安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党委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第一线做在基层。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应该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发挥支部一班人的指挥、协调能力,务求抓好每个党员民警管理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切实解决“为谁从警、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思想认识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警观和权力观,具有良好的行为导向,以带动全体民警推动公安业务的开展,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践证明,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与搞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是紧密相联、浑然一体的。党建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建立和健全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制度,增强管党责任、强化管党职能是做好基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前提。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是开展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强有力的保证。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统一体。因而公安机关党委不能只抓基层派出所行政领导班子建设和业务建设,而忽略抓好党支部建设,特别不能把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这个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给忽略了,而应继续高度重视基层派出所的党组织建设。那种认为基层派出所的党支部隶属乡镇党委管理之后,公安机关党委担子就轻了,就不宜再“插一手”的观点是极为片面的、应予以纠正。

二、乡镇党委要增强执政、政权意识,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十六大报告根据历史经验和时代要求,提出了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乡镇党委面临的重要任务。党的领导是通过执政来体现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强化执政和政权意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的执政和政权意识,是党为完成历史使命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实施领导的自觉观念。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乡镇党委如果放弃了对基层派出所的领导,就意味着放弃了执政地位,放弃了党的领导。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邓小平同志在论述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时,一再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中央领导多次指出:把经济搞上去是政治,但仅仅局限在这点上就片面了。治安问题、民族问题等,也都是政治。治安工作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们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点,为官一任,能否造福一方已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志。各地党委、政府第一把手是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也

已在党政领导中形成共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的领导仍片面地认为,抓好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的事。没有真正做到不仅在组织关系上,而且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廉政建设等各方面都把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轨道。从而削弱了当地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放弃了本来已掌握在手中的抓公安工作的主动权。因此,乡镇党委必须从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各项党建工作入手,来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要克服过去那种只注重抓经济工作,忽视抓社会稳定;对公安队伍只注重使用(尤其在计生、征地、收取各种费用等)而忽视教育管理的此重彼轻的片面做法。要把对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建设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的制度,来保障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同党员民警的谈心活动和培养党外积极分子的工作,了解民警队伍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同时,通过派出所党支部把地方党委关于解决当地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在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决策贯彻落实、付诸实现,确保一方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所在乡镇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治安环境。

三、基层公安分局、派出所要增强服从服务意识,将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具有全面性、直接性和无条件性。基层派出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全局的意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要自觉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要当好党委参谋。要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学会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利益矛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基层政权的稳定。在开展贯彻“五条禁令”和“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等各项重要活动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过程中,要多请示、多汇报,以求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在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要领会党委的意图,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部署。在具体工作中,要自觉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主动”。一是坚持将本辖区治安形势和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二是坚持将公安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向党委、政府请示;三是坚持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党委、政府反映。“三个主动”一是对涉及全局性工作主动提建议;二是对影响政治稳定的因素,主动排查反映情况;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忠实履行公安机关“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促进所在乡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

风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从每个党员民警入手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来确保处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的基层派出所的队伍的政治本色。基层党支部要有团结、求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要强化领导班子的团结、增强凝聚力,抑制和消除”内耗“。班子成员要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当好开创基层公安工作新局面的带头人。坚决克服派出所长与指导员闹矛盾,主官与副职闹矛盾、副职与副职闹矛盾的争权力大小、你高我低、不服气、不支持或搞团团伙伙、相互拆台的现象,排除无原则的纠纷,防止出现相互戒备、相互攻击乃至最后两败俱伤,事业受损失

的结果。作为基层党支部的班长,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正确发挥良好导向性功能,起火车头作用;必须具有较强的统御力,协调力,具有发挥一班人积极性的才能,形成向心力,凝聚力;必须具有以诚待人,宽容待人的良好素养,具有民主作风和廉政公正的形象。才能带领党支部一班人和全体民警去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和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的活动,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党委和地方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队伍具有坚强战斗力。

四、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要增强齐抓共管意识,共抓党建促稳定。搞好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的共同任务,确保乡镇一方的社会政治稳定,也是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应致力于共同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建设。不要产生公安机关党委只抓基层派出所的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不抓党的组织建设,而当地党委只抓基层派出所党的组织建设,不抓公安业务工作的片面认识。两个党委在抓基层派出所的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方面,虽然各自的着力点不同,各有侧重,但目标却是相同的。因此,要增强齐抓共管的意识,经常性地相互协调交流情况,以达优势互补互助。对于基层派出所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以认真分析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找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衔接点,防止出现相互脱节、“两张皮”的现象。保证基层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正常运转,共同把好进人关、用人关,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这支队伍的整体功能,保证公安部关于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这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贯彻实施。使之成为一支在党委领导下的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对公安派出所的党的建设,既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双管齐下、相互协作、相得益彰,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贯彻执行,维护一方的社会安定稳定,促进一方经济腾飞,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四篇:派出所年度工作总结年终总结

派出所年度工作总结 县公安局:200*年,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在县局党委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县委“创平安乡镇、建设平安大足”为目标,强化职能、优质服务、与时俱进、创新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一方稳定和平安。一年来,我所受理刑事案件50件,破现行案33 件,破隐积案10件,打击处理13人(其中逮捕6人、直诉4人、劳教3人),治安拘留3人,解决纠纷40起。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 转变作风、从严管理教育、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强化教育训练,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今年伊始,我所 民警在所领导的带领下,全面贯彻实施“五条禁令”和“大练兵”活动,使队伍思想、业务、身体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我们还以人为本、科学考核、团结协作,建立健全大练兵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还狠抓宗旨爱民、执法执纪、反腐倡廉、爱岗敬业、警风警纪五项教育。 2、 规范管理,营造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我所结合贯彻《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应公安工作要求。今年5月,按照县局内务统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我所花大量的财力、物力让所内的内务焕然一新,还强化了内务管理,将内务管理作为长效机制来抓,跟民警们的思想素质考核挂钩,使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工作热情高、学习风气浓、责任意识强,已成为队伍状况的主流。 3、 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队伍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 加强宣传工作,开展“与时俱进、品牌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今年,我所继续深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和警民共建,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所担任校园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民警今年为辖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3次,还配合县局各科室到辖区搞法制宣传4次,这不仅为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还为争创市级 “青年文明号”开拓了新思路。 5、 加强民警公仆意识,努力搞好窗口工作,优质服务,以“人民满意”为宗旨,对待群众求助积极主动,热心解决;对待群众报案责任心强、快结快处,杜绝“门难进、面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等现象,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适时组织专项行动,确保了辖区治安平稳 1、 严打高潮迭起。根据县局安排部署,我所结合本地治安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严打整治专项行动。(1)春节期间和 “五一”节前的专项行动,这两次行动为确保我辖区春节、长假的治安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在“反盗、打抢” 专项行动中,建立特情人员,根据特情人员提供的线索破获了诸多有影响的各类案件。使辖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发案呈下降趋势。 2、 案件侦破查处战果显著。今年共立刑事案件50 起,破案33 起,现行案件的破案率达66%。比去年同期提高了7%,在积极侦破现行案的同时,对隐积案件积极攻坚,对辖区外的报警和协查案件不推不拖,对隐案和在押犯罪嫌疑人深挖细查。今年来共破刑事案件 33起;查处治安案件4起,解决纠纷40起。 3、 一批犯罪嫌疑分子受到惩处。一年来,我所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7人。在6月连续破获6起抢劫案,犯罪分子全部落入法网。追回账款、账物,为老百姓挽回了经济损失。 4、 执法质量考评又上一个新台阶。从今年一月起,我所加强对民警的业务学习。在每周三的“大练兵学习日”中,我所业务精的同志,为民警门讲授专业知识和执法办案程序,使每个案子办成“铁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老百姓满意。从今年的执法质量看,我所的执法质量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 严格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我所在警力少、辖区面积大的情况下,克服了种种困难,确保了辖区无重大火灾、无治安灾害事故,无爆炸事故、无剧毒物品中毒事故,重大节日和活动安全无事故。 1、 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我所由副所长林安普、民警何兴林承担重点部位、要害部位、治安隐患的检查整改,采取打、防、治相结合、落实层层责任制,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地预防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2、 开展经常性的清查、检查工作。我所对辖区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三级防火单位和民爆

第五篇:加强公安派出所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公安派出所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李园春

摘要: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从来是密不可分的。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党的建设工作要如何抓好,以利于稳定一方,促进经济发展,这是公安机关党委和派出所所在乡镇党委的共同任务。本文分别从公安机关党委、乡镇党委和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等不同的方位提出思考。

关键词:十六大精神 全面建设小康 公安机关 党的建设

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面对这一重大的历史性课题,要如何抓好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派出所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定稳定的政治治安环境,这是县一级公安机关党委和派出所所在乡镇(街道)党委的共同任务。笔者曾担任过县级公安机关党委委员和基层公安分局党支部书记,结合实际工作中的体会,提出几点思考。

一、公安机关党委要增强党要管党意识,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不仅是乡镇党委的职责所在,也应该是公安机关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虽然在前几年,县一级公安机关党委就把所属基层派出所(分局)党支部和党员划归属地乡镇党委管理。从组织关系上看,派出所党支部已不再隶属于公安机关党委,但从开展基层公安工作的客观需要看,公安机关党委仍然必须注重抓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此促进整个基层公安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党委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第一线做在基层。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应该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发挥支部一班人的指挥、协调能力,务求抓好每个党员民警管理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切实解决“为谁从警、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思想认识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警观和权力观,具有良好的行为导向,以带动全体民警推动公安业务的开展,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践证明,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与搞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是紧密相联、浑然一体的。党建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建立和健全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制度,增强管党责任、强化管党职能是做好基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前提。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是开展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强有力的保证。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统一体。因而公安机关党委不能只抓基层派出所行政领导班子建设和业务建设,而忽略抓好党支部建设,特别不能把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这个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给忽略了,而应继续高度重视基层派出所的党组织建设。那种认为基层派出

所的党支部隶属乡镇党委管理之后,公安机关党委担子就轻了,就不宜再“插一手”的观点是极为片面的、应予以纠正。

二、乡镇党委要增强执政、政权意识,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十六大报告根据历史经验和时代要求,提出了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乡镇党委面临的重要任务。党的领导是通过执政来体现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强化执政和政权意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的执政和政权意识,是党为完成历史使命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实施领导的自觉观念。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乡镇党委如果放弃了对基层派出所的领导,就意味着放弃了执政地位,放弃了党的领导。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邓小平同志在论述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时,一再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中央领导多次指出:把经济搞上去是政治,但仅仅局限在这点上就片面了。治安问题、民族问题等,也都是政治。治安工作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们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点,为官一任,能否造福一方已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志。各地党委、政府第一把手是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也已在党政领导中形成共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的领导仍片面地认为,抓好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的事。没有真正做到不仅在组织关系上,而且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廉政建设等各方面都把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轨道。从而削弱了当地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放弃了本来已掌握在手中的抓公安工作的主动权。因此,乡镇党委必须从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各项党建工作入手,来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要克服过去那种只注重抓经济工作,忽视抓社会稳定;对公安队伍只注重使用(尤其在计生、征地、收取各种费用等)而忽视教育管理的此重彼轻的片面做法。要把对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建设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的制度,来保障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同党员民警的谈心活动和培养党外积极分子的工作,了解民警队伍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同时,通过派出所党支部把地方党委关于解决当地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在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决策贯彻落实、付诸实现,确保一方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所在乡镇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治安环境。

三、基层公安分局、派出所要增强服从服务意识,将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具有全面性、直接性和无条件性。基层派出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全局的意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要自觉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要当好党委参谋。要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学会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利益矛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基层政权的稳定。在开展贯彻“五条禁令”

和“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等各项重要活动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过程中,要多请示、多汇报,以求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在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要领会党委的意图,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部署。在具体工作中,要自觉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主动”。一是坚持将本辖区治安形势和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二是坚持将公安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向党委、政府请示;三是坚持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党委、政府反映。“三个主动”一是对涉及全局性工作主动提建议;二是对影响政治稳定的因素,主动排查反映情况;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忠实履行公安机关“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促进所在乡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从每个党员民警入手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来确保处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的基层派出所的队伍的政治本色。基层党支部要有团结、求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要强化领导班子的团结、增强凝聚力,抑制和消除“内耗”。班子成员要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当好开创基层公安工作新局面的带头人。坚决克服派出所长与指导员闹矛盾,主官与副职闹矛盾、副职与副职闹矛盾的争权力大小、你高我低、不服气、不支持或搞团团伙伙、相互拆台的现象,排除无原则的纠纷,防止出现相互戒备、相互攻击乃至最后两败俱伤,事业受损失的结果。作为基层党支部的班长,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正确发挥良好导向性功能,起火车头作用;必须具有较强的统御力,协调力,具有发挥一班人积极性的才能,形成向心力,凝聚力;必须具有以诚待人,宽容待人的良好素养,具有民主作风和廉政公正的形象。才能带领党支部一班人和全体民警去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和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的活动,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党委和地方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队伍具有坚强战斗力。

四、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要增强齐抓共管意识,共抓党建促稳定。搞好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的共同任务,确保乡镇一方的社会政治稳定,也是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应致力于共同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建设。不要产生公安机关党委只抓基层派出所的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不抓党的组织建设,而当地党委只抓基层派出所党的组织建设,不抓公安业务工作的片面认识。两个党委在抓基层派出所的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方面,虽然各自的着力点不同,各有侧重,但目标却是相同的。因此,要增强齐抓共管的意识,经常性地相互协调交流情况,以达优势互补互助。对于基层派出所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以认真分析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找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衔接点,防止出现相互脱节、“两张皮”的现象。保证基层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正常运转,共同把好进人关、用人关,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这支队伍的整体功能,保证公安部关于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这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贯彻实施。使之成为一支在党委领导下的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对公安派出所的党的建设,既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双管齐下、相互协作、相得益彰,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贯彻执行,维护一方的社会安定稳定,促进一方经济腾飞,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的实现。

二0 0 三年四月

作者系泉州市公安局油城分局副局长,福建省警察学会第二届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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