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保护专题

发布时间:2023-10-01 20:01:44

农民工权益保护2007年以来,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暴露出非法用工、虐待农民工等严重问题,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目前,我国农民工已达两亿多人。他们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就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大了农民工维权工作力度。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督检查措施尚不健全,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加之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方面相对缺失,农民工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山西“黑砖窑”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事例。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一)相关问题解析1.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并提出了“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进城务工遭歧视、正当权利受损害,以及就业技能低、子女上学难等突出问题,开展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治理,清理和取消了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增加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投入,积极解决与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问题。这些方面的工作,在社会上和农民工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农民工外出就业环境有所好转。但总的看,农民工外出就业和
权益保障等方面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关于农民工的许多政策规定和管理制度,还不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当前,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农民工工资待遇和劳动环境存在的问题严重。一是工资水平普遍低下,欠薪现象依然存在。这已成为中国分配领域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偏低,且标准调整缓慢,一些企业主往往把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实际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水平与物价和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成比例,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不断扩大。据湖南、四川和河南三省的抽样调查,农民工月实际劳动时间超过城镇职工的50%,但月平均收入不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实际劳动小时工资只相当于城镇职工的14据调查,沿海有的地区农民工工资过去十年年均提高不到10元钱,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是负增长。有关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成本,仅相当于一些发达国家的110甚至120而在制造业中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比这个比例还要低得多。2亿左右农民工的低工资,导致在国民财富分配中,劳动收入与财政收入、投资收益相比,所占份额明显偏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近年来工资占GDP比例不断下降,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农民工不仅工资收入水平低,而且还经常被拖欠。尽管国家采取了追讨工资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拖欠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前清后欠现象仍较普遍。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抽样调查,仍有10%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7个月。克扣或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也较为突出。二是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差,往往缺乏最基本的劳动保护。农民工拿着最低的工资,却干着最重、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他们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环境差、危险性高的劳动岗位,尤其是城里人不愿干的建筑施工作业、井下采掘、有毒有害、餐饮服务、环卫清洁等工作。而且,许多企业使用缺乏防护措施的旧机器,噪音、粉尘、有毒气体严重超标,又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农民工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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