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

发布时间:2021-04-15 19:41:37

2021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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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住房。范文xxxx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南宁市最新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南宁市最新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XX26号)的规定,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南宁住房公积金20XX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9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

1审批南宁市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2审议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和20XX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告。

3审议20XX年南宁住房公积金信息年度报告。

4审议20XX年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工作报告。

5审议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工作情况。

6确定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审批方式。

7审议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

8审议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9审批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申请成为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银行的有关事项。

10审批重新购买武鸣县管理部业务用房的有关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南宁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9个科(室),下设12个营业部(管理部),1个分中心(铁路分中心)。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7家,比上年新增1家。全年实缴单位7530家,实缴职工6238万人,缴存5445亿元,同比增长1624,其中,铁路分中心实缴职工689万人,缴存1145亿元,同比增长1734。当年新开户单位881家,新开户职工615万人,净增单位271家,净增职工404万人。截至20XX年底,缴存总额35570亿元,缴存余额1596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071018。其中,铁路分中心缴存总额8435亿元,缴存余额3245亿元。

(二)提取:全年提取3970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291,比上年同期增加4682个百分点,其中,铁路分中心全年提取1041亿元,占铁路分中心当年缴存额的9092,同比增长7017。截至20XX年底,提取总额19606亿元,同比增长253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无论单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均为60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7家,比上年新增2家。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7万笔2969亿元,同比增长22523459。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4万笔2595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3万笔374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33亿元,其中,市中心843亿元,铁路分中心190亿元。截至20XX年底,全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09万笔15824亿元,贷款余额10645亿元,同比增长11923102379,其中,铁路分中心累计发放个贷25375笔共2855亿元,个贷存量13980笔,个贷余额1623亿元。全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668,比上年同期增加733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应还贷款本金为11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11亿元。截至20XX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1亿元,余额为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XX年全年,未购买国债,也未发生兑付转让收回国债的业务,国债余额为0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XX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5613亿元。其中,活期267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021亿元,1年以上定期4107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218亿元。

(六)其他:截至20XX年底,资金运用率为6668,比上年同期增加65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6565589万元,同比增长73。其中,市中心5213735万元,铁路分中心1351854万元。存款利息收入260490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960540万元,其他收入144万元,无国债利息收入。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3352816万元,同比增长067。其中,市中心2673411万元,铁路分中心679405万元。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315310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98399万元,其他支出1311万元,无归集手续费用支出。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212773万元,同比增长1523。其中,市中心2540324万元,铁路分中心672449万元。增值收益率为208,比上年同期增加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511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91511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3591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16151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27403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830776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496627万元。截至20XX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304065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5336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7390634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216273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383034万元,同比增长1028。其中,人员经费149125万元,公用经费14209万元,专项经费2197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90669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10825万元10882万元168962万元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2365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83万元3327万元5073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XX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788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6。其中,市中心028,铁路分中心01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取。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账款,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26006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1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23。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XX年底,项目贷款未发生逾期,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为贷款余额的4。当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账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4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XX年底,未产生任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693和3829。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如下(按单位性质划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占33,国有企业的占2690,城镇集体企业的占4,外商投资企业的占102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的占139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占3,其他的占9。

(二)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503万笔3970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2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2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32,租赁住房占00048,其他占86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8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3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8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81,其他占28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91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58,比上年同期减少06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452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4314,90144(含)占5352,144以上占334新房占9008,二手房占992。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市共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1个,该项目为经济适用房项目(没有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该项目审批可用贷款额度186亿元,实际使用贷款额度11亿元,建筑面积共1272万,可解决108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该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已全部收回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744,比上年同期增加215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XX年5月,根据南宁市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南宁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南办发20XX36号)有关精神,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撤销了纪检监察室,原纪检监察室所承担的部分职能工作转由管理中心机关党委负责。

(二)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XX年5月22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批同意增加中信银行南宁分行承办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委托贷款业务。

(三)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XX年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据此,以南宁市统计局公布的南宁市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69元为基准数值,确定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3707元。设定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400元。20XX年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2,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645元。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20XX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了五次,分别是:20XX年3月1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至2120XX年5月11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至18520XX年6月2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至1620XX年8月26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至13520XX年10月24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至11。

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XX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了四次,分别是:20XX年3月1日起,5年期以下(含五年)的降至35,5年期以上的降至420XX年5月11日起,5年期以下(含五年)的降至325,5年期以上的降至37520XX年6月28日起,5年期以下(含五年)的降至3,5年期以上的降至3520XX年8月26日起,5年期以下(含五年)的降至275,5年期以上的降至325。

以上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均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的要求按时执行。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20XX年6月25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六)当年发放异地贷款和贴息贷款情况:20XX年发放异地贷款22笔,7742万元,无贴息贷款。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整提取业务审批流程,简化提取业务办理手续。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通知(南金管20XX2号)文件精神,取消租金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限制条件,与房产管理部门建立了协查机制,职工不需要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进一步放宽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20XX年11月30日印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流程调整试行的通知(南金发20XX19号),施行了全市各城区网点跨城区通取取消单位审核盖章环节取消广西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封存两年才可提取的限制,同时还进一步简化手续,将部分提取要件的收取环节前置,在单位办理变更业务时收取,减少职工提取所需材料。

2扩大提取使用范围,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认真执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南金管20XX1号)文件精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规定,取消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取消了异地购房限制。

20XX年11月16日印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试行)(南金发20XX18号),将缴存职工装修自有住房纳入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

20XX年11月30日印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流程调整试行的通知(南金发20XX19号),明确了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支付时,可以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3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贷款。20XX年4月29日,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建金管20XX18号)精神,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四市视为同一城市,在四市购房申请贷款执行同城化政策。

4放宽贷款条件,提高个贷使用率。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XX24号)文件精神,20XX年6月4日起,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为60万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可延长到退休后5年全面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结合实际研判借款职工个人信用状况深入开展北部湾经济区异地贷款业务。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桂建金管20XX42号)精神,20XX年10月22日起取消原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比重的相关规定,将纯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提高为60全面推行全国异地贷款业务申请人不再提供未婚证明等部分材料筹建一站式业务服务大厅。

520XX年10月12日,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桂建金管20XX40号)文件精神,对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政策进行调整,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八)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网上政策咨询网点排队情况查询等便民业务二是升级12329服务热线IP电话系统。实现12329呼叫系统人工座席自动转接到业务服务窗口和业务服务机构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解答和咨询服务三是开通APP公积金手机客户端。在手机终端上提供了集新闻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个人缴存信息查询贷款信息查询业务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呈现,方便市民及时了解公积金最新政策和个人公积金信息四是实现房产登记信息共享查询。与南宁市房产管理部门联网搭建房产信息查询渠道,市民们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不需要再到房产局开具房屋信息证明材料,极大方便市民办理业务。五是尝试增加个人账户的对账方式。通过邮寄的方式,向12万职工发放职工个人账户年度对账单,增加了职工了解个人账户信息的渠道。六是开通短信宣传功能。20XX年共发送短信220XX条,通过短信向职工告知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情况通知职工业务办理情况,主动将公积金信息送到职工身边。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名干部于20XX年2月至20XX年1月期间,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单位受贿错误。20XX年6月15日,检察院对其中一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另一人于20XX年10月18日被法院判处犯单位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之后,南宁市直属机关纪工委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对上述两名干部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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