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06 23:23:18

医保局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一)城乡居民保险基金、生育基金缺口巨大:对此,我局:一是认真落实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和市级统筹的调剂金制度、基金风险预警防控制度,防止基金穿底。根据《关于印发<*市防范化解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于统筹区基金当年入不敷出的,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依次通过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上级调剂安排、转让或提前变现基金投资产品、同级财政部门补贴等顺序保障基金支付。

二是认真做好医保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控费管理,不断规范医保基金管理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宣传月活动。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月份为我区“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宣传月,制定相关活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与案件查办、风险防控工作部署同时安排。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贴近群众的方式进行宣传。

(三)清理拖欠问题。根据市人社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结合周边县区的做法和我区实际,我局拟对*、*年欠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清算拨付,拨付原则:按照签署补充协议时拟定的各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总额控制结算标准和补充协议结算原则进行清算拨付。经核算,分别需向医疗机构支出*.*万元、*.*万元。

(四)对“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沧医保字【*】*号关于印发《*市防范化解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排查定点医药机构,重新签订协议。对我区现有的*家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新公布的条件对现有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重新评估。符合条件的,续签协议;不符合条件的,解除协议。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补助标准提高:我局成立后,通过调研发现我区存在执行标准与周边区域不一致,导致政协W员、人大代表和退休干部屡次提出调整意见等问题,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对我区机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建议在原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标准,即将原有*%提高到*%,其中*%划入个人账户,另外拨付*%作为公务员医疗专项统筹补助基金,用于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住院费用(含重症门诊医疗费用)进行统筹补助。

医保局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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