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劳务结算)

发布时间:2019-11-04 23:46:07

授权委托书

(有效收款人)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 系安徽省和县第二建筑安装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同志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前去贵公司办理 劳务费人民币 (¥: )取款事宜,代理人在该工程取款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

注:委托人需持我公司劳务费票据方可办理,劳务费仅限支票、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我公司,支票、汇票均需完整填写收款单位名称。如因收款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期限:至本次工程劳务费支付完毕时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劳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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