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平台及客服微信管理制度1

发布时间:2016-08-19 21:20:31

微信平台及客服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校微信、公众号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微信平台及客服微信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用于宣传学校的品牌形象、招生活动、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代表学校的形象,其归属权由****所有。

第三条 学校微信平台客服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校微信平台客服微信的日常管理归口行政部。行政部文字编辑员客服微信管理人员为工作联系人,文字编辑员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上交和传播信息,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的及时发布;客服微信管理人员应及时接待家长的咨询,解答家长疑问,宣传学校品牌和产品,处理家长的投诉和异议等。

第五条 微信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单位需配合行政部工作,对行政部需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三章 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1、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

2、行业应用等信息化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

3、学校产品宣传;

4、学校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5、教学教研心得或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信息;

信息采编要求

1、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2、微博文字信息应在140字以内;图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大小大于1MB小于5MB;上传视频不超过500M,文件格式可采用avi、wma 、movrmrmvb、3gp、mp4.

3、微信每天只能群发一次,群发前需进行测试。

第十条 信息发布程序

1、由分工部门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及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部审核把关后,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相关资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2、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行政部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微博或微信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各部门需全力配合和推广。

第四章 微信平台客服管理

第十二条 客服微信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工具,其所有的客户信息和资源归学校所有,客服管理人员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形象进行微营销(含微信收款),接待家长的咨询,解答家长疑问,宣传学校品牌和产品,处理家长的投诉和异议等,不得发布与学校规定相悖的信息。

第十 任何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删除或更改微信平台服微信资料(包含账户交易信息)

第十 微信平台、客服微信的所有相关密码由行政部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也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条 应及时解答家长疑问,处理家长的投诉和异议,如果不能直接给予答复的请交给行政部处理或协调其他部门处理。

第十 发生以下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惩罚,罚款金额200-2000元不等:

(1)对微信平台、客服微信工作重视不够,虽指定专门人员但其未尽职责的;

(2)不按要求如实提报相关信息,经多次督促仍不及时改进的。

第十 凡有以下情况的除罚款外,还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

(2)影响学校形象的不良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微信平台及客服微信管理制度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