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务员15条禁令全文(2019)
发布时间:2019-06-10 01:22:36
发布时间:2019-06-10 01:22:36
中央公务员15条禁令全文(2019)
篇一:中央15条禁令要点
中央15条禁令要点
一、2019年03月20日,中组部下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9?6号):要求培训期间不得公款互相宴请,不得集体聚餐吃请,不收受纪念品土特产。
二、2019年5月25日,中纪委下发《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2019?3号):要求纪检系统会员卡清退,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三、2019年8月13日,中宣部等五部门发出的通知: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
四、2019年9月3日,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纪发?2019?7号):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2019年9月13日,财政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9?286号):严控会议规格,精简会议,
不允许在风景名胜区开会。
六、2019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9年11月25日颁布: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七、2019年10月30日,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9?18号 ):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凡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