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野马诉福特野马商标侵权一审胜诉

发布时间:2018-10-24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四川野马诉福特野马商标侵权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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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8年第02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国福特野马Mustang)和四川野马商标案作出一审判决。2016年初,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并要求福特中国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根据判决,福特中国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福特汽车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向野马汽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这意味着,福特旗下跑车“Mustang”将不能再使用中文野马品牌。近年来,跨国车企在华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不在少数,其中,车辆外观相似度极高导致的诉讼纠纷较多,商标纠纷却不多见,此次四川野马和福特野马之间的官司便是后者中的一例。


四川野马诉福特野马商标侵权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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