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养老
发布时间:2019-03-05 22:57:52
发布时间:2019-03-05 22:57:52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函[2011]410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1.08.22
【实施日期】2011.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11]41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要求,为适应老龄化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加快培养养老服务知识技能型人才,激发全市养老护理员学习技术技能的热情,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决定联合举办“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
现将《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技术纲要
3.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养老护理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水平,展示养老护理行业人性化、标准化、规范化整体形象,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对养老护理职业资格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养老护理现状,决定举办“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护理大赛)。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由市民政局工会具体承办。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工会,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根据活动要求,大赛组委会将聘请全市养老护理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竞赛规则,作出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判。
二、竞赛内容
(一)理论知识竞赛(占30%):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三个方面的内容。
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老年人护理特点;老年人常见疾病;老年人的营养需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相关知识:老年人的生活照护;老年人病情的观察;老年人口服用药的知识;清洁与消毒;冷热应用;老年人安全保护;急救技术;老年人常见病与危重病护理;临终护理;健康教育;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培训与指导。
(二)护理操作技能竞赛(占70%):老年人健康的观察与日常生活照护;卧床老年人并发症的预防;老年人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及急救等。
1. 老年人健康的观察与日常生活照护
血压的测量。
2. 卧床老年人并发症的预防
翻身叩背促进排痰法。
3. 老年人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
肢体外伤的绷带包扎。
4.急救
心肺复苏。
三、竞赛分组和参赛对象
竞赛设中级工及以下职业资格组、高级工职业资格组二个组别。
具有养老服务相关职业资格并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大赛。
四、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各组别命题在国家职业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竞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技术纲要见附件2)。
五、竞赛实施
本次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分理论知识竞赛、护理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进行,并采取淘汰制。
1.参赛选手,经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优胜者,参加护理操作技能竞赛;
2.参赛选手按决赛总成绩排名。
六、竞赛奖励
1.设优秀组织奖:由区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申报,护理大赛组委会审定。
2.取得各组别前10名的选手取得“天津市养老护理标兵”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