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18:03:29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意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特此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本次比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三组进行,每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可与在外校同学联手组队!拟在挖掘创业人才,激发大学生创造力,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大赛主要包括以下类型:①“互联网+”农业②“互联网+”制造业③“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④“互联网+”商务服务;⑤“互联网+”公共服务;⑥ “互联网+”公益创业。

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同学将团队所有成员个人相关信息发送至申桢吉尹佳慧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27日晚8点

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即日起至3月27日)。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赛APP”(名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络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

2.初赛复赛(4月中旬)。首先会在学院进行院级初赛,然后推选优异者进入校级决赛,其次还有省级复赛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众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出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

有兴趣参加比赛的团队请联系职业发展部成员。

注:

创意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好的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团队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化学学院职业发展部

2016年3月21日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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