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成功刑事辩护要点
发布时间:2020-11-28 00: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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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案件成功刑事辩护要点
近年来,常有网络电信诈骗公司员工数十人甚至数百人被集体抓捕的新闻报道。但是,一个公司的数十人、数百人不一定都是犯罪嫌疑人或者都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诈骗案件律师邓荣忠刑事辩护案件分享:卢先生及同事14人于2018年7月9日在公司上班时被抓获,次日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8月17日以涉嫌诈骗罪被逮捕。侦查终结后,深圳市检察院2018年11月29日指定罗湖区检察院管辖本案。2018年12月11日,卢先生家人委托邓荣忠律师为卢先生辩护。
邓荣忠律师于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24日两次向罗湖区检察院提出卢先生等打工人员无罪,应“不起诉”的辩护意见。罗湖区检察院两次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查后,邓荣忠律师又于2019年4月17日向公诉机关提出再次要求及时释放卢先生等打工人员的辩护意见。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于2019年4月29日,以卢先生等12人涉嫌非法经营,情节轻微可免于处罚为由,对卢先生等12名务工人员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予以释放。
此次成功辩护,邓荣忠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的要点是:
一、相关案件事实是否属于刑事诈骗性质
(一)嫌疑人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
1、嫌疑人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
2、“受害人”是否因欺诈而对处分财产行为的性质产生了认识错误
3、“受害人”是否错误处分了财产
4、涉案金额是否达到了相关标准
(二)、诈骗行为是否故意
5、欺诈行为是否故意实施
6、欺诈行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三)、相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7、“受害人”的认识错误,与嫌疑人、被告人的欺诈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
8、“受害人”错误处分财产与对处分财产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是否有因果关系
二、有无非法证据须要排除
9、有无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得的言辞证据
三、电子数据、辨认笔录等重要证据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10、电子数据有特殊的收集程序和形式要求
11、辨认有证人和程序要求
四、瑕疵证据是否得到补正或者合理说明
12、瑕疵证据应得到补正或者合理说明
五、各嫌疑人在共同违法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
13、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共同犯罪的发起人,参与了那些活动,是否是集团首犯、是否是主犯
六、违法行为的完成形态
14、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参与实行行为,是否脱离共犯,是否是中止或者未遂
七、其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
15、除《刑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否还有其他有利于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
深圳市邓荣忠律师是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找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请上邓荣忠律师网。邓荣忠律师30年侦查工作阅历,炼就了对相关法律问题的非凡洞察力和严密的逻辑力,可及时诊断案件的核心问题,发现不当进程,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各类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处理。对刑事、行政、民商事交叉疑难案件处理,尤有独到处。
邓荣忠律师2019年5月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