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单位参保所需办理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19-03-16 13:58:02

单位新参保前所需办理业务流程

一、登记前需要办理的业务;

1、 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文件汇编》;

2、 上交要求参加医疗保险的书面申请(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地址、性质,在职、退休人数,异地安置人员数等);

3、 单位内部成立医保领导小组并上交一份成立医保领导小组的文件给官渡区医疗保险分中心;

4、 确定单位医保专管员并填写《专管人员登记表》(每个单位确定两名)。

二、提供下列材料给官渡区医疗保险分中心后由官渡区医疗保险分中心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 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3、 统计局工资年报(国有企业)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单位劳动合同鉴证名册;

6、 职工养老保险费汇缴清册;

7、 上月昆明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表四);

8、 上月昆明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拨付表(表四附二);

9、 领取医疗数据采集软件。

以上1-8项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除以上材料外医保中心有权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做好数据采集及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宣传工作可采取宣传栏、版报、单位内部报纸、广播等形式。

单位确定的专管人员经医保中心考试合格后发给专管人员证书(以后办理任何医保业务都必须出具专管人员证书)。

四、单位参保申请审批通过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官渡区医疗保险分中心进行核并签定《承诺书》

1、 上月养老保险核定表(表四);

2、 上月养老保险基金拨付表(表四附二),若无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

3、 备份3.5英寸软盘;

4、 打印《职工人员花名册》;

5、 《参保单位登记表一》;

6、 《参保人员汇总表三》;

7、 异地安置人员名单(固定格式);

8、 曾经在统筹区内参保人员名单(固定格式);

9、 《参保人员登记表二》需反给本人签字确认,由专管员保存,无需交医保中心。

注:以上数据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禁止虚报、瞒报,特别是工资基数,其组成部份严格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第一号令发布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织的规定的规定执行,即:工资总额由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份组成。

五、由医保中心发给单位医保启动证书》;

六、核定通过后参保单位按照昆明市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昆医险表三)在次月110日到地税交纳医疗保险费;

七、参保单位享受待遇的时间严格按照预征制:“当月核定,次月缴费,第三个月享受待遇”的规定执行。

八、参保单位必须按月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连续两个月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将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停保期间所以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支付。

参保办理每月增减业务流程

一、若有人员变动则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参保人员增减业务,不同情况协带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

1、人员新增:

A. 填写《官渡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变更基本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B. 报新增人员个人信息(3.5英寸软盘);

C. 由医疗数据采集软件输出的参保人员花名册(新增人员)加盖公章;

D. 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大中专生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行政介绍信

统筹区外调入:调令

退伍军人安置: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

新招工:劳动鉴证或招聘合同

2、在职转退休:

A. 填写《官渡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变更基本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B. 社保局出具的《云南省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批表》表三(复印件);

C. 收回原在职卡(蓝卡)待换退休卡(红卡)。

3、死亡

A. 填写《官渡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变更基本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B. 《死亡证明书》

C. 填写《官渡区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审批表(官医险表六);

D. 收回本人所持社会保障卡。

4、统筹区内调出、调入:

A. 填写《官渡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变更基本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B. 调令;

C. 原参保医保中心出具的其医疗保险缴费情况;

D. 调出官渡区由调出单位填写官渡区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

5、官渡区内调动

A. 填写《官渡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变更基本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B. 调令

6辞职、解雇、离职

A. 填写《官渡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变更基本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B.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

二、若单位基本情况所属性质名称、银行帐号、法人代表、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专管员等发生变化的,由单位专管员凭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办理变更,单位发生关、停、并、转、分、等变化的,应凭有关文件办理变更。

参保人员住院业务流程

1、 参保人到所在单位领取三份〈住院证明书〉填写后由单位确定其参保身份(在职、退休)后加盖公章。

2、 参保人带〈住院证明书〉及入院证到医保中心办理住院证明,若是年内多次住院需携带上几次住院结算的发票及相关证明。

注:以上各项需在参保病人入院三天内办理。

“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办流程

一、根据官医保(200205号文中要求的申办各项“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所需材料由单位专管员统一收集;

二、每年25811月的10—20日将申办材料交至官渡区医疗保险分中心统一审批;

三、审核通过后由专管员于次月25—30日到官渡区医疗保险分中心领取审批表及就诊证。

注:具体操作参照官医保[2002]05号文

“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报帐业务流程

一、在医院建档:

选定一家定点医院(一年一定),联网前仅限于与我中心签定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后所有昆明市定点医院均可;

二、医保专管人员结算:

每年14710月的20—25日(节假日顺延)携带以下材料到医保中心结算

1、 门诊发票或住院收据(只能一家医院);

2、 复式处方(必须注名药品类别及价格);

3、 审批表复印件(套印身份证),门诊就诊证复印件;

4、 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证明、费用明细清单。

注:具体操作参照官医保[2002]05号文。

门诊特殊检查费报帐流程

每年1471020—25日(节假日顺延)携带以下材料到医保中心结算:

1、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2、 发票;

3、 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具体操作参照官医保[2002]06号文。

医保中心单位参保所需办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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