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
发布时间:2013-04-09 18:56:37
发布时间:2013-04-09 18:56:37
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
一、到检察机关查询。
二、电话查询:
申请查询人和单位可通过热线电话提前告之检察机关申请查询内容,检察院接到申请查询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提前将查询结果查出,待申请查询人来院提交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件及所有申请查询材料符合要求后,检察机关应即时交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申请查询人未按时取走结果告知函的,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将结果告知函保存15个工作日,逾期予以销毁。
申请查询人和单位如两次未按时取走结果告知函的,检察机关将不再为其提供电话查询服务。
三、北京市各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查询方法如下:
2010年3月18日起,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出具全市统一(即抬头和印章均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向检察机关提供如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中要写明:
1、因何事由需要查询、要求写明具体投标项目。
2、要查询的具体标的、要求写明具体需查询的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3、如查询标的中需查询单位的,还须注明要查询单位的成立时间(年 月日)及单位性质。
二、单位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还需提供有效证件;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