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14 04:23:26

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研究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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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工集团九分公司 于海)

摘要本文笔者作为地方国有建筑企业的一名基层干部,根据自己工作实际情况,符合“县及县以下”的范围,因此以“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研究”为主题,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推进的总体形势,提出了加强企业纪检工作的一些看法和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 建筑企业 纪检工作 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领域是当今社会公认的腐败重灾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各地查处的多起腐败案件中,频现工程建设方面的贪腐行为,而在中央纪委对各大国有企业的巡视中,也反馈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多发频发腐败行为的严峻情况。笔者作为一名地方建筑国有企业下属单位的基层干部,多年来从事于工程建设,本文以基层干部的角度,就如何加强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提出一些浅薄的看法和见解。

一、要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中的工作职能和定位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内管控的重要作用,担负着工作保障廉政监督、员工教育、违规惩治的工作职能,承担着监察部门自身的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定位非常重要,毕竟企业不同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追求效益为中心,难免在无形中弱化

政治方向是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原则当前,在经过近几年来反腐败及抓工作作风后,全国上下抓落实、抓执行的氛围非常浓厚对于企业纪检部门来讲,也不失为一次契机在新形势下,任何人,特别是企业党政领导干部,绝大多数能够做到“严守底线”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开展工作,因此,企业纪检部门更应该严格恪守职业操守,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确保决策部署落实,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四、关于保持纪检监察部门独立的重要性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已成为尽人皆知的名言,而另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我们给权力准备的制度笼子并不少,但效果不佳。有些制度笼子由于设置不科学,常常关不住权力,致使反腐败的效果大打折扣。

笔者在十几年的观察中发现,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几乎没有主动查处过尚未曝光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对一般的违纪问题,比如公车私用,他们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闭两只眼是什么原因导致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一是企业领导有掩饰本单位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倾向。当本单位出现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上级有关单位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而且可能会对领导的升迁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些领导对本单位的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常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有的干部因贪污受贿被追究刑事责任时,领导甚至还会积极为他们开脱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关系在企业,他们的晋升、薪酬企业制约,其工作开展要接受企业的领导,缺乏工作开展的条件,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制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被用来查处一些领导交办的、众所周知的、无法掩饰的违法违纪问题。

要改变这种情形,使国有企业的纪检干部发挥作用,有效监督本企业的权力运行,积极查处有关的违法违纪问题,只有增强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独立性,使它们不受本单位领导的制约和干预,能够自主决定对违法违纪问题的监督和查处。

今年313日至14日,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晓薇就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长治市调研强调,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省纪委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这一观点,凸显了县及县以下纪检监察机构职能的重要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更应该抓住契机,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工作方式方法,为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中保驾护航。

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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